國家發展改革委通知所附的《“十二五”末各地區水資源費最低征收標准》顯示,北京和天津水資源費征收標准最高,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平均征收標准分別為1.6元/立方米和4元/立方米﹔上海、安徽和福建等13個地區的水資源費征收標准最低,地表水和地下水分別為0.1元/立方米和0.2元/立方米。
按此要求,地區之間,最高標准是最低標准的20倍。專家表示,這考慮到了我國各地水資源稟賦的差異和經濟發展狀況的不同。
與水資源費征收標准上調相呼應,各地開始落實號稱“史上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極度缺水的河北省邯鄲市近日表示,除對水資源開採總量進行控制外,項目審批和領導干部考核等也將與這項工作挂鉤。【詳細】
水資源確實是我們生產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資源之一,但是對我們國家而言,水資源又是最短缺的資源之一。因此,如何節約用水、提高用水的效率,包括減少對水資源的污染,都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在這方面,我覺得要綜合採取各種措施,來提高大家節水的意識,提高大家節水的能力,提高我們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其中價格杠杆也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時要建立一種有利於節水的水價制度,比如說我們對非居民的生產企業用水,在推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超過一定的使用量之后必須要付出更大的成本,這就促使我們的經營者進一步節約用水。對居民生活來講也要有節水的意識,所以各地都在推行階梯水價,已經有50%的城市實施了,而且也起到很好的效果,下一步我們將在全國全面地推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