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8日電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將非居民用氣最高門站價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並由現行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准門站價格管理,降低后的門站價格作為基准門站價格,供需雙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方案實施時門站價格暫不上浮。
對此,發改委負責人表示,按門站價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政府管理價格的非居民用氣600多億立方米測算,每年將直接減輕下游工業、發電、集中供熱、出租車,以及商業、服務業等用氣行業企業負擔430億元以上。
發改委指出,如果考慮政府管理價格的天然氣價格降低,對市場化定價的天然氣的帶動影響,則佔國內消費總量的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氣價格都有望降低,可以更大程度地減輕下游行業企業負擔。與此同時,氣價降低也有利於天然氣清潔能源推廣利用,進而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和環境保護。
通知指出,有關方面要切實做好天然氣公開交易工作,非居民用氣應加快進入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由供需雙方在價格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公開交易形成具體價格,力爭用2-3年時間全面實現非居民用氣的公開透明交易。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要定期向社會發布交易信息,盡早形成公允的天然氣市場價格。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認真組織和落實。要盡快疏導天然氣銷售價格,釋放降價紅利﹔加強生產組織和供需銜接,切實保障天然氣市場供應﹔加強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天然氣市場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