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價新年首次下調 定價新機制首設“40美元地板價”

人民網北京1月14日電(記者 杜燕飛) 國家發改委13日發布通知表示,決定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設置調控上下限,當國際市場油價高於每桶130美元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不提或少提﹔低於40美元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不降低。
同時,根據完善后的價格機制,決定自1月13日24時起,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每噸分別降低140元和135元,測算到零售價格90號汽油和0號柴油(全國平均)每升分別降低0.1元和0.11元。至此,國內油價迎來新年首次下調。
發改委表示,我國既是石油進口和消費大國,也是石油生產大國,油價過高或過低都會對經濟產生不利影響。
油價過高,會加大用油行業和消費者負擔,影響國民經濟平穩運行。油價過低,短期看可降低石油進口和供應成本,但由於我國石油資源稟賦差、生產成本高,長期看會導致國內原油產能萎縮,削弱我國石油自給能力,使我國已達60%的石油對外依存度快速並大幅上升,不利於保障能源安全。另外,過低的油價不利於資源節約使用和治理空氣污染,也不利於能源結構調整和新能源發展。
發改委表示,為減輕國際市場油價過高或過低對國內市場的影響,保障國內能源長期安全,有必要對國內成品油價格機制設置調控上下限。調控上限為每桶130美元,下限為每桶40美元,即當國際市場油價高於每桶130美元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不提或少提﹔低於40美元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不降低﹔在40美元-130美元之間運行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按機制正常調整,該漲就漲,該降就降。
發改委指出,將調控下限設定為每桶40美元,是綜合考慮國內原油開採成本、國際市場油價長期走勢,以及我國能源政策等因素確定的。據相關機構統計,國際主要石油企業的平均原油生產成本在每桶40美元左右,因資源稟賦等原因,我國原油生產成本更高。生產成本是決定國際油價長期走勢的主要因素。目前看,將每桶40美元設定為調控下限是合適的。
發改委強調,為減緩油價波動帶來的不利影響,建立油價調控風險准備金。當國際市場油價低於調控下限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未調金額全部納入風險准備金,主要用於促進節能減排、提升油品質量及保障石油供應安全等方面。
現行成品油價格機制,是2008年底出台、2013年修訂的。在對外公布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中,為成品油價格上漲設定了“天花板”價格——當國際油價高於每桶130美元時,汽、柴油價格原則上不提或少提。
“設置‘天花板’價格是為了維護消費者利益,而此次設置‘地板價’是為了保証正常的市場供應,這都是應對國際油價大幅波動所採取的必要措施。”中國石油大學教授董秀成說。
金銀島成品油分析師王延婷表示,雖然當前定價機制仍然是國內成品油市場運行的重要規范,但后期隨著國內市場發展的日益成熟。政府將減少對定價的干預,價格走向市場化將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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