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廣核董事長賀禹:確保核電滿發電多發電
人民網深圳3月8日電(陳育柱)在正在舉行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賀禹等多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案,建議更好地發揮核電在推動實現我國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應有作用,從政策上明確核電按基本負荷方式運行,確保核電滿發、多發。
截至目前,我國大陸在運核電機組30台,裝機2857萬千瓦,在全國電力總裝機規模中的佔比僅1.8%,發電量佔比不到3%。賀禹表示,即使如此,核電已經出現不能按基荷運行的情況,一些建成投產的機組被要求參與深度調峰,甚至長時間停機備用,造成清潔能源資產的嚴重浪費。2015年全國核電平均利用小時數同比下降437小時,降幅達到5.6%,相當於少發125億度電。從目前趨勢看,受電力行業整體供需變化等因素影響,如不採取相應措施,未來核電利用效率降低的情況會更加嚴重。
賀禹算了一筆賬:核電平均利用小時數每下降1000小時,一台百萬千瓦機組將少發10億度電,按照核電發展2020年和2030年規劃目標測算,屆時將分別減少清潔發電580億度和1500億度,相當於有8台和20台核電機組全年處於完全停運狀態,造成的損失巨大。
核電減載運行、參與調峰甚至停機備用,還將導致對安全和環保的不利影響及后果,代價高昂。賀禹表示,這些不利影響包括:一是由於頻繁、深度的功率調節,將造成堆內中子通量振蕩,堆芯溫度分布不均勻,降低反應性控制系統的可靠性﹔二是大大增加放射性廢物的產生和處理量,僅廢液產生量就是基荷平穩運行狀態下的3∼5倍﹔三是導致燃料燃耗不充分而產生棄料,造成浪費的同時,增加處理的難度和成本。
賀禹表示,應充分考慮核電的特點,並借鑒英、美等核電國家的經驗,發揮核電在能源供給側改革中的作用。他建議,應在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有關方案和細則中,明確對核電實行全額保障性收購,並且在電力調度規則中,確保核電的優先發電權地位,原則上不參與調峰運行。
此外,賀禹還提出,“應落實國家核定的核電基本發電利用小時指標,超出部分的電量可參與市場化交易,或者建立補償機制,利用超出部分的電量收益補償其它參與調峰的電源。”(完)
編輯: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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