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廣深為什麼要限電動車?光“限”就夠了嗎?
最近,一場號稱史上最嚴“禁摩限電”的整頓行動在深圳繼續進行。這場開始於3月21日的行動,僅僅在前十天,就有近1.8萬輛電動車被查扣,874人被拘留。
被交警查處,要罰款兩千元,並扣車。盡管知道最近深圳在“禁摩限電”,這位電動車主還是出來拉生意,一次賺5元錢。他感慨,為了生活,也是沒辦法。
此外,有些街道還向交通執法人員推出激勵政策,每查處一輛非法運營的三輪車就獎600元。面對如此嚴厲的懲罰措施,部分車主強烈反彈:一位三輪車主舉起鐵鎖砸向民警﹔而另一名電動車車主則把自己的電動車用石頭砸爛之后,才同意讓警察把車拿走。
激動的車主:“我砸好自己的車,你先別動,砸完隨便你拿去,好不好?”
禁摩托車,在許多城市由來已久,此次整治不過是舊話重提。而人們最為關注的還是“限電”,因為一來,自己可能有電動車﹔二來,自己的生活離不開快遞,而快遞離不開電動車。這一限,等於把有電動車、沒電動車的都綁在了一個陣營當中。到底該不該限電動車?有沒有更好的辦法?
其實,深圳實行“禁摩限電”為時已久。
摩托車:羅湖等四區全面禁行
早在2008年,深圳就宣布羅湖、福田、南山、鹽田等四區全面禁止摩托車。這四個區是原來深圳特區的范圍,也就是所謂的關內四區。隨后其它各區的許多路段也被列入禁行范圍。而且摩托車屬於機動車,摩托車需要上牌,而自從“禁摩”之后,給新摩托車上牌非常難。
電動三輪車:完全非法,不能上路
在本次整頓行動中,三輪車成為重點清查對象。按警方的說法,不管是電動三輪車還是機動三輪車,都不可以上路,因為對於三輪車至今沒有國家標准。“現在的電動(機動)三輪車均屬非法生產,也無法取得牌照,更不能上路行駛。”深圳市交警局指揮處處長劉曉定說。
電動自行車:羅湖等四區85%道路限行
2012年,深圳在“禁摩”的同時又開始“限電”,4年內發布14期限行范圍的通告。根據最新的限行通告。電動自行車的限行范圍包括522條道路和22個片區,其中羅湖等原關內四區的85%的道路限行,其它各區中心城區的主、次干道也限行。
特殊行業的電動自行車:
不限行 但配額有限
並不是所有電動車都受到行駛區域的限制。快遞業、桶裝水運送等行業的電動自行車在備案之后,就可以在市區所有區域通行。
但是,快遞行業卻恰恰是本次清查行動中受損失最嚴重的行業。根據深圳市有關規定,隻有獲得備案的電動車才能上路,而隻有符合標准的電動自行車才能申請備案。令快遞公司頭痛的是,他們送貨常用的電動三輪車根本不符合申請條件,成為這次整頓行動中的重點打擊對象。
即使對於符合條件的電動自行車,深圳市發放的備案配額也十分有限。目前全市備案車輛有4.3萬輛,其中快遞業1.3萬輛,然而全市一線快遞員的數量至少就有5萬多人,相當於每4個快遞員擁有一輛備案電動車。
快遞業嚴重受影響
快遞員扛麻袋送貨
圓通快遞深圳某營業點負責人魏鵬飛介紹,這輪“禁摩限電”整頓行動開始以來,他所在的營業點已經被扣了二十五六輛車,包括七輛三輪車,其中還不乏沒有備案的新車。
在魏鵬飛的營業點,120名快遞員就隻有40輛備案車。三輪車不能騎,備案電動自行車的數量遠遠不夠,而且效率不高,許多快件不能及時取送,一旦遭到顧客投訴,每單就要罰款100元,這段時間辭職的快遞員就有20人左右。
對此,魏鵬飛有些抱怨:“兩輪車,我一天能派幾個件啊?還不夠我們罰款的。我們現在包括司機、主管、經理都親自開車,連貨帶業務員一起運到業務員指定的地方,他們再步行拿個拖車或者背著麻袋去派送”。
三輪車被查,備案電動車不夠,快遞員隻能用推車、麻袋運送快遞。
上周三,深圳交警方面宣布,立即為快遞業增加第一批5000輛備案電動自行車的配額,魏鵬飛的營業點也將分到其中的100個配額。同時,快遞業替換車輛的過渡期也得到延長。4月1號到15號,所有快遞企業的車輛,無論備案與否,隻要不出現嚴重違章,都暫時不查扣。
然而,從長遠看,全面管控電動車的時代似乎已不可阻擋地到來。廣州計劃立法全城禁止電動自行車,北京宣布下周起十條道路禁行電動車。電動自行車,這個已經許多人生活密不可分的交通工具,真的要消失在越來越多的城市之中嗎?
電動車在中國發展迅猛,但國家標准嚴重跟不上電動車的發展,到今天已經相當於沒有標准了,老規矩已經跟不上新速度,電動車由兩輪到三輪,由慢速到越來越快,在機動車道上它是弱者,可到了非機動車道上,它又是有殺傷力的強者。沒標准,隻能靠執法者針對現實來處理問題,而各地情況又完全不同。沒規矩,就沒方圓,這規矩呢?這標准呢?
電動車安全事故頻發
缺乏統一國家技術標准
逆行、闖燈、騎車帶人、與機動車搶道,如今城市道路上無處不在的電動車,似乎已經成為“危險”的代名詞。據深圳交警統計,2015年深圳市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共造成人員死亡114人,佔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26.45%。而公安部交管局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統計年報》也顯示,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從2004年的589人飆升到2013年的5752人,增加了近10倍。
3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2013年,在京務工的孫女士騎一輛二輪電動車逆行通過馬路時,和一輛輕型貨車相撞,導致孫女士死亡。經權威機構鑒定,死者當時騎行的二輪電動車屬於摩托車,也就是機動車,因此交管部門認定孫女士和貨車司機負有“同等責任”。
對此,死者家屬表示不服,認為生產廠家應承擔責任,因為當初購車時,銷售人員明確告知這是電動自行車,怎麼就變成了機動車了呢?原來,法院認定孫女士所騎的電動自行車為摩托車的主要依據是1999年頒布的國家標准《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這份文件規定,電動自行車應具備“整車重量不超40公斤,速度不超過20公裡/小時,有良好腳踏騎行功能”三個要件,如果這三項任何一項超標,都不屬於電動自行車。
此外,由於國家一直沒有對電動車推出一個全國性的強制標准,因此大量“超標電動車”得以生產、銷售,並隨意穿行於城市的大街小巷,也導致與電動車相關的交通事故逐年飆升。
電動車背負不安全黑名和城市管理者以限代管的無奈背后,是一系列相關標准的缺失。
記者調查后發現,道路上時速可達四五十公裡的電動車隨處可見。而絕大多數車主也認為,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買了就能上路,不需要辦手續,更不會配戴頭盔。生產廠家和部分銷售商對於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准心知肚明,但為了迎合消費者,超標電動車大行其道。而在快遞業急速擴張中應運而生的三輪電動車,在生產、使用中的相關標准更是近乎空白。專家呼吁,盡快從國家層面修訂國標,出台強制標准,探索管理模式,讓電動車順應社會需求的同時,也變得更安全。
針對“限電”,輿情的持續關注正說明著它是個典型的兩難問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果你待在家裡等快遞,你一定反對“限電”,而如果你行走在街上,看著身邊讓人提心吊膽的電動車穿行的時候,你可能又盼著警察叔叔趕緊管管﹔而冷冰冰的數字也同樣分裂:一方面說“管”,你看,2015年,也就是去年,深圳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共造成人員死亡114人,超過全市交通事故死亡總人數的四分之一。而且它是在增長,別的是在下降﹔可是反過來,又希望別限,一年幾十個億的快遞量,又涉及到千家萬戶的生活需求。於是你發現,簡單的“限電”又不行,那該怎麼辦呢?
電動車已成為常用交通工具
管理不應“一限了之”
在北京,一位83歲的老先生,因為老伴兒行動不便,所以最近幾年裡,電動車成為老兩口出門的必需品。盡管買一輛新車要花三千多元,但老人覺得,買個出門方便,這錢花得挺合適。
而對於北京將要在4月11日實施的長安街及延長線等十條道路電動自行車限行規定,離家不太遠的老人並不關注。顯然,北京此次針對電動車的禁行措施,受影響最大的,還是上班族。
周五晚高峰時段,北京的國貿橋下,機動車、行人、電動車、自行車混做一團,偶爾還有新穎的電動平衡車和滑板車穿梭其中。放眼看去,電動車的數量顯然遠高於自行車。
這樣的情況同樣反映在電動車銷售商的賬本上。一位從1996年就開始賣自行車的老板說,從2008年奧運會以后,電動車的銷量開始慢慢把自行車比下去了。去年一年自行車賣了不超過一百輛,電動車可能差不多八九百輛。買車最多的人群是早晨送孩子上學的家長以及上班族。
城市在擴容,人們的生活半徑在擴大,對速度的需求也在提高,但棄用了自行車,電動車卻又被收繳,原本屬於自己的道路資源是給了誰?這或許就是從深圳市民到輿論媒體難以理解,並不斷發出質疑的原因。
晚高峰時的北京國貿橋,電動車數量明顯高於自行車。
中國政法大學王敬波教授認為,長期以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行人道路的劃分,已經跟不上交通工具多樣化的現實。“交通設施的設計,應該是隨著我們交通工具的發展去隨時調整,而不能固守著說,這個道路隻能劃成幾類。”
缺乏對電動車的管控制約手段,衡量電動車是否安全的標准又模糊不清,當很多因為管理滯后所引發的難題擺在面前時,再加上電動車事故高發死亡率攀升這樣的現實問題,限行就成了最穩妥最省力的做法。但一個城市做出類似的決定時,有沒有考慮老年人的出行?有沒有考慮學校這類重點區域會否擁堵加劇?有沒有考慮幾百萬電動車不能正常出行,公共交通能否承受壓力?而沒有從源頭抓起的管理缺失,又是否該由市民買單呢?
“如果是標准落后造成的,那我們就應該去改變更新標准。如果是因為駕駛人本身駕駛能力的問題,或者是安全意識的問題,那我們應該採取一些手段去提高他的這種意識和能力。也就是說我們不能夠把一個多種原因造成的事情,那麼最后簡單去歸結為一個原因。”王敬波教授說。
對電動車,光“限”就夠了嗎?
最近,北京、廣州也開始限電動車。比如北京,從下周一開始,包括長安街在內的十條街已經不讓電動車上路了。違者罰二十,拒絕接受處罰的,扣車。除去北京、廣州,人們也會想,接下來是哪個或哪些城市也將走進“限電”的隊列之中?但是,面對電動車,僅僅“限”就夠了嗎?目前的中國約有兩億輛電動車,並且以年近兩千萬輛的速度在增長,因為它符合速度與效率的平衡,其實還環保。但現實中,逆行、闖紅燈等等違章行為也的確不少。面對這樣發展快、出事多的現狀,是不是該換換思路?全國的標准該出台了,而且是應該與時俱進的標准,然后為各城市的管理搭建一個有標准、可遵循的平台。接下來,就是城市管理者如何平衡管理的挑戰了。怎樣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亂”這怪圈?相信辦法總會比困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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