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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報警器不給燃氣卡?

杜慧
2016年08月05日09:32 | 來源:石家庄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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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不安報警器不給燃氣卡?

康馨花苑 尹泰花園西區

近段時間,新華區康馨花苑正在接天然氣,一些業主被告知“每戶要交錢安報警器,否則不給天然氣卡。”對此有業主致電燃氣公司詢問此事,得到的答復是沒有此項收費。無獨有偶,橋西區尹泰花園西區業主劉女士則反映說,她遭遇物業捆綁收費。

吳先生(化名)是康馨花苑小區的業主,據他介紹,該小區是個新建小區,有2棟16層高的住宅樓。今年3月,小區交房,業主們陸續領到了新房鑰匙,並著手開始裝修。前不久,小區剛接通了天然氣,業主們也都交納了3000元的燃氣接口費。

幾天前,小區物業又貼出通知,說7月29日9時,小區要試天然氣,要求各家各戶留人。“當時,物業還口頭通知我們,每戶交130元領一個報警器,要不然就不給天然氣卡。”有業主與燃氣公司聯系,被告知並未強制要求業主安裝天然氣報警器,業主可以自主選擇。

採訪當天,燃氣公司辦公室一位相關負責人証實了業主的說法。這位負責人表示,燃氣公司從未進該小區強制業主安裝報警器,也未收取過相關費用。

記者獲悉,該小區物業為村委會委派物業。當天,康庄村村委會工作人員表示他並不清楚收取130元天然氣報警器的事,而且他就住在這個小區,“只是有人上門問要不要安裝,但沒有強制。”隨后,記者多次與物業聯系,未果。

劉女士(化名)是尹泰花園西區的常住戶,入住小區多年,從未拖欠過物業費。前兩天,眼瞅著家裡快沒電了,她到物業交電費,被告知“先交了上半年的物業費再充電費。”由於劉女士沒帶夠錢,也不能刷卡,劉女士表示下次交納拖欠的物業費,可物業不同意,“這不是捆綁收費嗎?又不是不交,延遲交不行嗎?”

就吳先生和劉女士的遭遇,河北明杰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惠民認為,業主有選擇安裝天然氣報警器的權利,任何單位不能強制消費。此外,物業費和電費是兩碼事,物業不應該以“不交物業費”為由,拒絕為業主充電卡。同時,如果業主享受了物業提供的服務,也應該按時交納物業費。

(責編:閆璐、杜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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