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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電動滑板車平衡車上路將被罰款

2016年08月30日07:28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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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此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中沒有“滑板車、平衡車”等相關概念,昨日北京晨報記者從市交管局了解到,對於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滑行工具上路行駛的,依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處10元罰款。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處罰后,將責令其立即改正,不得繼續在道路上使用此類滑行工具。

  昨天下午,一名男子在西大望路上騎行滑板車,類似的情況還有不少。首席攝影記者 吳寧/攝

  上路騎行將罰款10元

  昨晚5點,記者來到崇文門路口,正值下班高峰,途經路口的非機動車繁多,其中不乏駕駛電動滑板車和平衡車的群眾。一輛行駛在崇文門外大街上的電動滑板車被警察攔下,車主是一年輕男子。“家離單位不遠,騎這個方便又不堵車。”該男子稱,充滿電時滑板車的時速可達40公裡。

  “萬一碰到緊急情況,電動滑板車的制動根本來不及剎車。而且出於安全考慮,這種車在夜間燈光不好的地方很難被機動車司機看到,容易造成事故。”交警告知相關規定后,該男子連連點頭,隨后將電動滑板車折疊,抱著車走向公交車站。

  記者在路口觀察了半小時,發現有4輛電動滑板車和1輛平衡車經過。交警稱,目前不少市民選擇這類工具出行,一旦被交警發現會即時制止教育。“這種電動平衡車時速可達30公裡甚至更快,但普遍沒剎車,如果在機動車道行駛,非常容易跟機動車發生碰擦,會給騎車人造成嚴重的傷害。而且好多人還在人行道上行駛,會威脅行人安全。”交警表示,此舉違反《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一條相關規定,將面臨罰款。

  滑板車平衡車制動難

  記者通過網絡查詢,發現網上存在大量買賣滑板車和平衡車的交易。出售滑板車的賣家介紹說,電動滑板車的時速普遍在25公裡至40公裡,“沒有顧客反映不能上路,短途代步應該沒事,但還得看當地交規”。另一家出售平衡車的賣家稱,該車時速18.5公裡,剎車時根據身體擺動感應,“肯定可以上路”。

  從北京市消協公布的一項比較試驗結果中,記者了解到,根據相關標准,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為20公裡,可見部分電動滑板車、平衡車存在超速問題。同時,電動滑板車因車輪材質問題,剎車時摩擦系數小,穩定性較差,故在高速騎行時剎車制動系統不能保証遇到緊急情況或險情時安全制動,極易引發危險。而對於依靠使用者重心變化前進或停止的平衡車,在公共道路上更易受到大量不可控因素的影響,對使用者自身和周圍行人造成明顯的安全威脅。

  因此,北京市消協建議:如購買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獨輪電動車等電動行駛工具不是作為娛樂、競技等用途,而是用於交通出行的話,請勿購買﹔如已購買了上述行駛工具,請不要用於公共道路交通。

  北京晨報現場新聞 記者 郭丹 黃曉宇

(責編:畢磊、沈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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