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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明春天然氣供應南鬆北緊 京津冀矛盾較為集中

2016年10月21日09:24 | 來源:人民網-能源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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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0月21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20日聯合發布《關於做好2016年天然氣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預計今冬明春天然氣供應會呈現南鬆北緊局面,京津冀地區矛盾較為集中。對此,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要求各地做好天然氣迎峰度冬工作,全力實現迎峰度冬期間天然氣穩定供應,確保居民生活等重點用氣需求。

《通知》指出,受國內經濟增速放緩、替代能源價格偏低等因素影響,去年以來非高峰時段主要用氣行業需求低迷。但由於用戶基數不斷增加、非居民用氣比例下降等原因,冬季供暖開始后,峰谷差會進一步擴大,氣溫變化對供需平衡的影響會愈加明顯。

與此同時,國內資源增產困難,進口資源特別是中亞管道氣存在不確定性,加之儲氣調峰能力依然不足,預計今冬明春天然氣供應仍會呈現南鬆北緊局面,京津冀地區矛盾較為集中,如遇持續低溫天氣,保供形勢將十分嚴峻。

《通知》要求,各地要提早做好供需銜接,明確保供次序,及時協調解決影響平穩供氣的矛盾和問題。高峰時段保障民生用氣確有供應缺口的城市,要提前制訂包括“壓非保民”等措施在內的具體保供方案,做到“一市一策”,全力實現迎峰度冬期間天然氣穩定供應,確保居民生活等重點用氣需求。

《通知》要求,北京、天津等天然氣同時供熱、發電的城市,要提高外送電能力,實現多氣源供氣、多通道輸電及氣電互保,完善氣電熱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和錯峰方案,適當保留部分替代能源供熱設施,滿足應急需要。

北京市要提前備足燃料,必要時啟用華電二熱燃油鍋爐,保持華能一期機組滿負荷運行,保障持續低溫情況下的供暖需求,緩解供氣壓力。

《通知》要求,各地要針對現有用戶,制定峰谷差控制措施,通過移峰錯峰、削峰填谷等措施控制峰谷差。供熱用氣比例高的地區要積極推廣分戶計量供暖、蓄能供熱等節能技術,努力縮小峰谷差。

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區要控制超市、商場等公共建筑室溫,推廣學校、寫字樓節假日低溫運行措施,提高用氣效率,避免浪費。

附: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於做好2016年天然氣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

發改運行[2016]21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能源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今年以來,天然氣供需總體平衡,但北方地區消費峰谷差大、調峰能力不足的問題依然存在。受管輸能力、用氣結構等因素影響,華北、西北等地今冬明春高峰時段供需矛盾比較突出。供需各方必須密切加強合作,從資源調配、需求側管理等方面多管齊下,統籌做好各項工作。為切實做好迎峰度冬期間天然氣供應保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任務,落實各方責任

(一)准確把握供需形勢。受國內經濟增速放緩、替代能源價格偏低等因素影響,去年以來非高峰時段主要用氣行業需求低迷。但由於用戶基數不斷增加、非居民用氣比例下降等原因,冬季供暖開始后,峰谷差會進一步擴大,氣溫變化對供需平衡的影響會愈加明顯。與此同時,國內資源增產困難,進口資源特別是中亞管道氣存在不確定性,加之儲氣調峰能力依然不足,預計今冬明春天然氣供應仍會呈現南鬆北緊局面,京津冀地區矛盾較為集中,如遇持續低溫天氣,保供形勢將十分嚴峻。

(二)明確保供任務要求。冬季天然氣供應關系民生。各地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和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切實落實“保民生、保公用、保重點”要求,摸清市場需求及用氣結構,提早做好供需銜接,明確保供次序,及時協調解決影響平穩供氣的矛盾和問題。高峰時段保障民生用氣確有供應缺口的城市,要提前制訂包括“壓非保民”等措施在內的具體保供方案,做到“一市一策”,全力實現迎峰度冬期間天然氣穩定供應,確保居民生活等重點用氣需求。

(三)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各地天然氣供應保障主管部門要按照年初簽訂的《2016年度保証民生用氣責任書》有關要求,明確有關部門、供氣企業的責任和任務分工,完善綜合保供措施,對貫徹執行有關規定不力及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追究相應責任。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對措施不到位、嚴重影響民生用氣的單位予以通報。

二、多方施策,努力增供資源

(四)落實國內增產增供計劃。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主要供氣企業要落實既定冬季增產計劃,將任務分解到具體區塊和項目,合理安排檢修,優化開採方案,確保長慶、塔裡木、普光等主力氣田滿負荷生產,必要時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放壓增產﹔要在生產與輸送環節優化生產工藝和設備運行,努力減少自耗,增加商品氣量。新疆、內蒙古有關單位要與中石油加強合作,保障伊犁慶華、大唐煤制氣示范項目平穩運行,穩定供氣。

(五)多渠道增加進口資源。中石油要與土庫曼斯坦等資源國加強溝通協調,盡力增加管道進氣量,減少哈薩克斯坦等國的境外下載量,努力實現進口管道氣資源增長。有序組織LNG(液化天然氣)採購,合理安排到港船期,預先提高LNG庫存,做好極端天氣應對准備。天津、河北等地主管部門要引導非居民用戶,自主、委托或利用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平台等途徑採購LNG,通過市場化手段增加資源。

(六)最大程度用好儲氣庫資源。中石油、中石化要在入冬前盡量增加儲氣庫注氣量。採暖季期間,要統籌調度好國產氣、進口氣及儲氣資源,優化採氣方案,合理安排各儲氣庫不同時段的採出氣量,確保用氣高峰期達到最大採氣能力,最大限度發揮儲氣庫的應急保障作用。

三、消除輸配氣瓶頸,提高保障能力

(七)消除重點地區管網瓶頸。中石油要與京津冀三省市有關部門加強協作,在11月15日前建成投用港清三線、11月30日前建成投用寶坻-香河-西集聯絡線、12月31日前建成投用安平分輸站增壓工程。中石化要在用氣高峰前建成投用青島LNG接收站連接天津城市管網的靜海區段管線,以便向華北地區輸送資源。中海油要在用氣高峰前建成投用浮式LNG連接天津城市管網管線,盡可能增加華北地區高峰時段保供能力。有關地區要加大城市應急調峰儲罐、小型LNG儲配站(罐)等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輸配氣管網,提高城市燃氣應急保供能力。

(八)加快重點工程建設。中石油要重點推進陝京四線、中俄東線、唐山LNG新增儲罐、華北文23、興9等地下儲氣庫建設,以及大港、華北地下儲氣庫群擴容達容工程﹔加快呼圖壁儲氣庫外輸管線、江蘇LNG接收站4號儲罐、中貴線反輸增壓、忠武線首站增壓等工程建設進度。中石化要重點推進天津LNG接收站及外輸管線、中原文23儲氣庫及外輸管線建設。

(九)努力克服互聯互通障礙。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業要密切合作,統籌管輸和LNG接轉能力,在輸配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通過協商串換、平台交易等方式,相互提供代輸、接轉服務,並最大限度降低氣化、管輸成本。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加強統籌調度,做好銜接、協調與監督工作。

四、強化需求側管理,確保民生需求

(十)進一步健全有序用氣機制。各地要綜合考慮民生改善和環境保護等因素,根據資源落實情況,制定本地天然氣利用規劃,包括發展目標、利用方向、資源來源、計劃進度以及保障措施等。“煤改氣”、“油改氣”及大型工業用氣等項目,要根據可供資源量和利用規劃均衡有序實施。新發展的非居民用戶要包含一定數量可中斷用戶。

(十一)強化氣電熱綜合平衡調度。北京、天津等天然氣同時供熱、發電的城市,要提高外送電能力,實現多氣源供氣、多通道輸電及氣電互保,完善氣電熱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和錯峰方案,適當保留部分替代能源供熱設施,滿足應急需要。北京市要提前備足燃料,必要時啟用華電二熱燃油鍋爐,保持華能一期機組滿負荷運行,保障持續低溫情況下的供暖需求,緩解供氣壓力。

(十二)推行節約用氣與峰谷差管理措施。各地要針對現有用戶,制定峰谷差控制措施,通過移峰錯峰、削峰填谷等措施控制峰谷差。供熱用氣比例高的地區要積極推廣分戶計量供暖、蓄能供熱等節能技術,努力縮小峰谷差。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區要控制超市、商場等公共建筑室溫,推廣學校、寫字樓節假日低溫運行措施,提高用氣效率,避免浪費。

(十三)細化完善應急保供預案。京津冀等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區要按照民生用氣絕對優先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提前制定不同供應水平下的有序用氣方案,明確優先用氣和限制用氣的次序,確保居民生活、公共交通等重點需求,最大限度降低供應短缺對人民生活和經濟發展的影響。

五、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管網安全運行

(十四)認真排查安全隱患。上游供氣企業、城市燃氣企業都要在入冬前認真組織安全檢查,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加強主干管網和配套設施維護,加大要害部位、薄弱環節的巡查、巡檢、巡護力度,深入排查、消除油氣田和輸油氣管道安全隱患,確保各類設施始終處於良好運行狀態。

(十五)做好重要設施安全保護。各地要嚴厲打擊破壞油氣田生產和管網設施的犯罪行為,尤其要妥善協調處理好鐵路、公路等施工建設與輸氣管道的安全矛盾和沖突,及時消除爆破施工、採石掘土、交叉作業等對管道安全的威脅,確保輸配設施安全平穩運行。

(十六)提高事故處置應對能力。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加強天然氣長輸、城市配氣過程中的各類風險管控,確保安全事故預案切實可行,同時安排好預案演練與總結,提高事后處置能力,確保發生緊急事件后處置有序、響應得當。

六、加強信用監管和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環境

(十七)充分發揮信用體系監管作用。要結合石油天然氣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天然氣利用領域供氣企業及用戶信用數據庫,多渠道採集供需雙方信用記錄,重點加強供氣企業及大用戶的信用管理,構建良好市場環境。不簽訂供氣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依法列入不良記錄﹔積極簽訂合同並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作為良好信譽載入信用檔案。

(十八)加強輿論宣傳引導。要通過報紙、互聯網、新媒體等途徑,主動宣傳我國天然氣供需現狀、利用政策等,引導企業合理利用清潔能源,提高公眾節約用氣意識。客觀報道冬季天然氣供需緊張的原因、各級政府及企業採取的保供措施,爭取各方理解、配合與支持。針對部分地區、部分時段可能出現的供應緊張狀況,及時通報原因和採取的措施,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以上,請按照執行。如有重大緊急情況,請及時報告。

採暖季結束后,各省區市主管部門和有關企業要認真梳理情況、總結經驗,並形成書面材料,於2017年3月31日前將紙質文件和電子版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

聯系人:蔣韌 010-68505583 jiangren@ndrc.gov.cn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 家 能 源 局

2016年10月20日

(責編:杜燕飛、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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