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供暖卡在哪兒:若提前意味政府要投入更多補貼

11月4日,北京市政府表示,11月13日將有一次較強冷空氣活動,北京有較大可能連續5天日平均氣溫低於5℃,決定將正式供暖時間提前至13日。此前,關於北京是否應提前供暖的問題一直引起關注。
“往年11月15日還不冷,根本沒有必要開暖氣的時候,暖氣卻來了,今年已經很冷了,暖氣卻遲遲不來!” 家住北京市惠新西街的任先生,單位已經開始供暖,回到家卻要裹上毛毯御寒,一冷一熱讓他很不適應。
近日,北方多地迎來了一輪大風降溫天氣。自10月底開始,北京最低溫度連續低於零下。民眾關於“提前啟動供暖”的呼聲卻遲遲沒有得到回應,成了輿論關注焦點。那麼,硬性劃定的供暖時間段到底從何而來呢?
據了解,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北京供暖季就從11月15日開始至次年3月15日結束。
根據1994年出台的《北京住宅鍋爐供暖管理規定》,確定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為採暖季。並提出“根據實際情況或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提前或者延長供暖”,但當時對是否提前供暖的判斷條件仍不明確。
實行“看天供暖”始於2010年4月實施的《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北京市採暖季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氣象等實際情況調整採暖季時間。
除了規定採暖季之外,《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及隨后實施的《北京市臨時調整採暖期時間程序規定》,還將天氣會商這一研判是否提前供暖的措施逐漸細化,其中包括:法定供暖日11月15日之前,如未出現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的情況,暫不提前供暖﹔因氣候情況對居民用戶啟動提前供暖時間為不早於11月1日,結束供暖時間為不遲於3月31日。
至此,北京“看天供暖”機制成熟,如果在供暖前或者停暖后,氣溫出現反常情況,供熱主管部門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將與氣象局進行氣象會商,作是否提前供暖研判。
專家解釋,北方集中供暖體系形成於上世紀50年代,從供暖方式到理念基本都參照了“前蘇聯模式”,包括規定連續5日平均氣溫低於5℃即可供熱。而北京常年日平均氣溫5℃測算基本就在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
同時,根據《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的規定,北方地區的城鎮採暖期限按照室外日平均溫度≦5℃計算,因此,將室外溫度5℃作為供暖基准溫度,並以日平均氣溫≦5℃的開始日和結束日作為供暖初日和終日。從供暖法規到民用建筑規范來看,都是採取5℃作為參考值。
“現在極端天氣多,冷不冷不能隻看天氣預報,應根據老百姓的真實感受。為什麼提前供暖非要死守‘5天平均氣溫低於5℃’的啟動標准?”北京市和平裡街道的多位居民表示,家裡的老年人和小孩已經難以適應今年的寒冷天氣。另一方面,北京自2010年開始實施天氣會商機制以來,參照“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攝氏度”的標准,除今年外,僅在2012年由於出現極端天氣而提前供暖。
事實上,是否提前供暖,財政負擔成本也是考慮的重要一環。目前,在全國很多地方,集中供暖還是半福利性質,需要政府劃撥財政補貼運營企業。如果再進行提前供暖,意味著一些地方政府要投入更多的補貼。
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北京發布”近日公布消息稱,之所以嚴格實施“看天供熱”,還有一個客觀原因是供熱成本逐年升高。目前,全市總的供熱面積超過8.1億平方米,其中居民供熱面積達到5.7億平方米以上。而近年來本市不斷加大清潔能源改造,越來越多的供熱面積來自天然氣鍋爐。從上一個採暖季來看,北京市每天使用的天然氣平均接近1億立方米。秋冬之交氣溫起伏大,提前供暖意味著更多的財政支出,所以都會很慎重。
根據此前公布的消息,目前,北京共1300多家供暖單位,市政府每年通過補貼發給供熱企業的資金在20億元到30億元左右,供熱時間提前,意味著財政補貼的增多。
“隨著社會的發展,供暖時間應更人性化!書面標准之外,更應關注到室溫變化是否適宜市民居住。”專家呼吁,提前供暖的門檻需要更加靈活,考慮民眾的實際需求,體現城市管理的人性化。(記者 彭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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