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能源

中石油上調非居民用天然氣結算價格

2016年11月22日08:26 | 來源:新華網
小字號

  之前傳得沸沸揚揚的中石油冬季自主上調天然氣價一事終於落地。記者昨天獲悉,中石油已向各天然氣用戶下發通知,從本月20日起將非居民用天然氣結算價格上浮10%。

  “這次中石油首次主動上浮天然氣門站價,意味著氣價改革又前進一步。未來,更多天然氣交易將進入交易中心進行,市場化趨勢已不可阻擋。”專家說。

  據記者拿到的一份中石油管道銷售分公司《關於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結算價格的通知》(下稱《通知》)稱,鑒於山東地區、東北地區冬季需求旺盛、資源緊張、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市場形勢及銷售特點,經研究決定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結算價格。從2016年11月20日,非居民用天然氣(不含化肥用氣)按客戶現行門站價(山東省為省界價格)上浮10%執行。

  作為回應,各地物價局也開始落實上述調價舉措,如臨沂市物價局發布的一份《關於上浮非居民天然氣和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就顯示,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結合臨沂市實際,決定對市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和車用天然氣價格進行調整,其中,市區非居民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由3.03元/立方米調整為3.23元/立方米。

  不過,上述調整后的價格並非是長期價格:中石油《通知》稱上浮價格執行至2017年3月15日,但並未說明到期后的價格辦法﹔臨沂市物價局的通知則明確宣布2017年3月16日起恢復執行《臨沂市物價局關於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和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臨價格發[2015]118號)文件規定價格。

  “這次調價應該是中石油歷史上第一次主動上浮天然氣門站價。”中石油集團經濟技術研究院市場所高級經濟師徐博昨天在接受上証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過去發改委規定天然氣門站最高限價,企業隻能下調,不能上浮,但去年改成基准價后,企業就有權自主上浮價格了,意味著氣價改革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2015年11月18日,發改委宣布將非居民用天然氣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准門站價格管理,並允許供需雙方可以基准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下浮不限、上浮20%的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當時還規定,方案實施時暫不實行上浮政策,實施一年后允許上浮。

  顯然,中石油選擇在此時上浮氣價就是為滿足上述“一年鎖定期”,不過並未將發改委允許的價格上浮范圍用足。

  “這次調價主要還是為了減少一些需求,保障冬季的民用天然氣供應。”徐博說:“目前天然氣交易大部分仍然在中石油和下游客戶之間進行,未來有可能逐步進入交易中心交易。”

  本周六,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將正式投入運行。近日,中石油華北天然氣銷售公司在交易中心完成了首次冬季天然氣保供線上交易,標志著中石油作為國內最大的天然氣供應商邁出了利用市場化手段解決冬季調峰供應的第一步。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還透露,交易中心正與中石油積極協商明年夏季交易價格下浮的相關事宜。

  “未來,這樣的交易中心還會越來越多。”徐博說。上海証券報

(責編:杜燕飛、王靜)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