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改電”試行多種計價方式
2017年11月27日08:27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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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山西省發改委了解到,今冬採暖期山西將對居民電採暖用戶試行峰谷時段、用電量、平段電價等多種計價方式,用戶可自主選擇。
“煤改電”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選擇執行獨立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實行單表計量、單獨計價。谷時段由現行10個小時延長至12個小時,峰時段由14個小時縮短為12個小時。電採暖用電與生活用電未實現分表計量的,扣除谷段實際用電量后(每月扣除上限2600千瓦時),剩余電量繼續執行現行居民階梯電價。
“煤改電”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採暖期選擇執行平段電價的,不再執行峰谷電價和階梯電價,電採暖用電量不受限制,用電價格按0.477元/千瓦時執行。
電採暖用電實行單表計量,並由供電部門抄表到戶的“煤改電”居民用戶,可試行按用電量計價的電價政策,由用戶向當地供電部門申請執行。這一計價方式不區分峰谷時段、不執行階梯電價,月用電量在2600千瓦時以內的,用電價格0.2862元/千瓦時,超出部分按0.507元/千瓦時執行。
同時,山西將完善電採暖輸配電價政策,試行電採暖用電市場化競價採購,鼓勵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優先參與交易,適時研究出台上網側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記者 梁曉飛 太原報道)
(責編:初梓瑞、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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