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次進口LNG窗口期試點交易方案細節公布
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聯合中海石油氣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貿易分公司(下稱“氣電集團貿易分公司”)日前發布公告,就即將開展的“進口LNG窗口服務試點交易”的卸船安排和提氣要求等細節做出了詳細說明。
公告顯示,本次進口LNG窗口服務試點交易的卸載港初步計劃為中海油粵東LNG接收站,預計卸載量為3萬億到3.4萬億英熱單位,卸船窗口期計劃為2018年10月22日至26日,具體窗口可在此范圍內視接收站設施能力和用戶計劃安排,由雙方協商確認。
氣電集團貿易分公司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選擇粵東LNG接收站作為本次試點交易的卸載港主要是基於接收站負荷能力的考量,而且華南市場容量大,基礎設施能力相對充足。從窗口期時間安排上來看,考慮到窗口期申請企業和上游供貨商之前的商務談判、合同簽署、船期安排和運輸等具體操作環節所需的時間,10月下旬作為窗口期是比較理想的時間段。
公告同時顯示,本次試點交易的提氣周期為45天,卸船窗口期前15到20天開始預提氣。客戶可以通過中海油多個接收站資源點提氣,其中粵東、深圳(或大鵬)、珠海、福建LNG接收站為主提貨地,提貨比例不低於總量的70%,次提貨地可選浙江、天津、海南等LNG接收站。客戶可選擇氣態和液態提取,要求均勻提氣,每周實際提氣量的上下浮動偏差不得超過計劃提氣量的10%。其中,液態提氣方式為槽車自提,在提氣范圍接收站管道外輸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協商以氣態管道輸送的方式提取。
交易中心副總經理付少華對記者表示:“本次試點交易允許多個接收站提氣,而且提氣周期相對較長,提氣方式上,既能通過槽車提取,有條件的還能使用管道,增加了覆蓋范圍,提升了下游買家提氣的靈活性,降低了終端用戶使用接收站的門檻,有利於真正需要天然氣的下游用戶參加。”(記者 王海軍)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