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梳理風、光項目 完成后部分項目或作廢
根據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截止2018年6月底,全國已經並網的風電項目規模為17120萬kW,已經並網的光伏項目規模為15456萬kW。不過,由於項目種類不同,全國有多少光伏與風電項目備案、有指標、已並網,又有多少項目已備案、有指標、未並網的項目,還有多少項目已備案、無指標、已並網,以及已備案、無指標、未並網的項目,最后未備案、有指標、未並網的項目,數量並不准確。如今,國家能源局要對全國風電、光伏項目進行摸底排查,該工作將於10月份完成。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了《關於梳理“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信息的通知》(下簡稱:《通知》),要求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改委等單位,於今年10月31日前,梳理完成“十二五”以來已納入規劃但未建成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有關情況,梳理完成后,按《通知》規定部分項目將予以作廢。
《通知》中分別說明了關於風電項目以及光伏項目。其中,關於風電項目,《通知》規定四類項目應予以作廢:一是已核准但超過兩年未開工建設,且未及時辦理延期的﹔二是納入“十二五”時期年度建設方案,但未按要求完成核准工作的﹔三是納入“十三五”時期年度建設方案,未按要求在年度建設方案發布一周年內完成核准的﹔四是已核准但未開工建設的項目,業主承諾不再繼續建設的。
對於光伏發電,《通知》要求梳理已備案且納入國家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含不限規模的項目)的開工或未開工項目﹔已備案但未納入國家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的已開工或未開工項目﹔已納入國家光伏發電建設規模,但未備案也未開工的項目信息。
以上幾類項目,被要求明確是否需要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對於符合國家政策的未開工項目,項目單位需明確是否繼續建設﹔不符合國家政策的項目,將依法依規予以妥善處置。
據此前,國家能源局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風電發電量191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8.7%﹔平均利用小時數1143小時,同比增加159小時﹔棄風電量182億千瓦時,同比減少53億千瓦時,棄風限電整體狀況繼續得到緩解。
從新增並網容量布局看,風電消納困難較大的東北、內蒙古和西北地區總計新增並網風電容量275萬千瓦,佔全國新增風電並網容量的35%﹔其余風電並網都在電力需求較大地區,佔到65%。風電新增並網裝機布局與電力需求更加吻合。上半年,海上風電新增並網容量15.7萬千瓦。截至6月底,海上風電累計並網裝機容量270萬千瓦,主要集中在華東地區的上海(30萬千瓦)、江蘇(225萬千瓦)、福建(14萬千瓦)。
今年上半年光伏發電新增裝機2430萬千瓦,其中,光伏電站1206萬千瓦,同比減少30%﹔分布式光伏發電新增1224萬千瓦,同比增長72%。到6月底,全國光伏發電裝機達到15451萬千瓦,其中,光伏電站11260萬千瓦,分布式光伏發電4190萬千瓦。
從新增光伏裝機布局看,華東地區新增裝機為621.8萬千瓦,佔全國的25.6%﹔華中地區新增裝機為387.8萬千瓦,佔全國的15.9%﹔西北地區新增裝機為412萬千瓦。分布式光伏發電繼續保持較快速增長,2018年上半年山東、浙江、河南、江蘇4省新增裝機均超過100萬千瓦,4省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佔全國的52.6%。(楊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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