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能源

三部門發文明確

部分戶用自然人光伏發電補貼標准不變

2018年10月11日09:0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小字號

新華社北京10月10日電  (記者安蓓)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了解到:有關部門已於近日明確,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備案、開工建設,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並網投運的合法合規的戶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標杆上網電價和度電補貼標准保持不變。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發布了《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說明的通知》,對5月31日印發的《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實施中的有關事項做了進一步說明。

根據通知,對於已開工未並網的戶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項目,考慮到戶用光伏從申請並網到實際並網一般需2—3周,明確給予戶用光伏一個月的緩沖期,最大程度將通知發布前已開工的戶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范圍之內。

對於地面普通光伏電站項目,通知規定,已經納入2017年及以前建設規模范圍(含不限規模的省級區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投運的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執行2017年光伏電站標杆上網電價。屬競爭配置的項目,執行競爭配置時確定的上網電價。

《 人民日報 》( 2018年10月11日 10 版)

(責編:余璐、賀迎春)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