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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訴合同指向“蘿卜章” 新潮能源撇清與“德隆系”關系

2018年12月27日08:17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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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涉訴合同指向“蘿卜章” 新潮能源撇清與“德隆系”關系

新潮能源在12月18日被上交所下發了問詢函之后,關於公司涉訴事項,一度引發了投資者的高度關注,12月25日晚間,新潮能源就相關事項進行了回應。

公司稱,此次訴訟中涉及的合同未經公司正規流程,即涉嫌“蘿卜章”,公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另外,公司撇清與“德隆系”關系,稱公司目前任何決策和經營不會被所謂的“德隆系”影響。

涉訴或因“蘿卜章”

從公告內容來看,公司涉訴合同蓋有印文為“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印章,但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或蓋印,也沒有具體落款簽署日期。而從公告披露的更多細節來看,此次涉訴,或許涉嫌有人“偽造公章、冒用公司名義”,即是坊間常言的“蘿卜章”。

援引公開信息可知,2017年恆天中岩與新潮能源簽訂了《保証合同》,公司就正和興業在《回購協議》項下的回購義務,向恆天中岩提供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証。鑒於這份合同,恆天中岳在訴訟中申請追加新潮能源為被告,要求公司就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要求支付回購價約6.1億元,並支付違約金約6348萬元。

通過調查,新潮能源認為,鑒於目前公司僅取得該合同復印件,尚未知悉該案原告恆天中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否持有該合同原件,亦無法判斷該合同中的印章是否即為公司真實公章﹔且這份顯示編號為htzl2017-05的《保証合同》未遵照《公司章程》、《對外擔保制度》等有關制度規定,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公司現任董事會在收到上述應訴通知書之前對該擔保不知情,故“不排除有人偽造公司公章、冒用公司名義,或者有公司內部人員擅自對外使用公司印章的可能性。”

基於對投資者和公司權益的保護,新潮能源稱,自收到法院應訴通知書之后,立即成立了應急事務處理工作組,組織中介機構進行了案情分析。同時,在12月24日,公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尚未就是否正式立案偵查做出明確答復。

公司表示,正在積極核實本案件的具體情況,認真組織案情分析和准備應訴,全力配合公安機關及相關主管部門的偵查和調查工作,維護公司及廣大股東權益。

撇清與“德隆系”關系

此外,公司對“媒體報道新潮能源與‘唐萬新’、所謂的‘德隆系’存在關系”進行澄清。

公司稱,經核查2017年至今,未發現唐萬新參與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及影響公司運營的指令或其他書面文件,亦不存在唐萬新通過出席公司董事會參與並影響公司日常運作的情形。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24日,公司不存在與恆天中岩、恆天龍鼎、正和興業、唐萬新訂立合同的情況。

同時,新潮能源現任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還以書面聲明,其與“唐萬新”、所謂的“德隆系”不存在任何的委任關系或代理關系,公司目前的任何決策和經營不會被“唐萬新”、所謂的“德隆系”影響。

無論是深陷訴訟或種種傳聞,都折射出前期公司管理上存在問題。“目前新潮能源深陷各種糾紛,公司價值與市場價格嚴重背離,中小股東合法權益蒙受損失,均是由於前管理層的長期經營不善、管理混亂所致。”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這是公司中小股東選舉罷免前任管理層的主要原因。

新管理層實現“三方面歸位”

據《証券日報》記者了解,今年6月22日上半年股東大會上,新潮能源9500多名股東中的62%中小股東參與了大會投票。最終,超過85%的投票股東贊成調整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結構,中小股東一致將前管理層罷免。隨后,包括董事長、總經理、董事在內的11位董監高全部離職,徹底離開新潮能源的管理崗位。由中小股東提名的新一批董監高接任,劉珂正式成為新潮能源新任董事長。

作為新潮能源的新任董事長,劉珂表示:“新潮能源目前的主旨就是在監管機構的指導下實現三方面的歸位,包括股東權利的歸位、管理層職責的歸位及企業價值的歸位。”

新潮能源今年第三季度業績突出,淨利潤大幅度增長。第三季度新潮能源營業收入達14.12億元,環比增長19.5%﹔淨利潤4.10億元,環比增長162.8%﹔現金流淨額高達32.37億元,環比增長50.7%﹔期間,公司實現開採銷售原油366萬桶,同比增長92.03%,實現開採銷售天然氣55萬當量桶,同比增長93.08%。

業績亮眼提振公司信心,劉珂表示,未來公司將潛心主業,從三方面以促進主營業務收益的不斷增長,穩步實現價值回歸。(記者 趙學毅 趙彬彬)

(責編:王紹紹、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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