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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厘清爭議 加碼督導增量配電改革落地

2019年01月17日07:27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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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發改委厘清爭議 加碼督導增量配電改革落地

1月16日,國家發改委網站信息顯示,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下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下稱《通知》),對項目業主確定、增量和存量范圍、增量配電網規劃等多個爭議點進行厘清,並表示將加強對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指導督促,對進展緩慢和問題突出的地區進行通報、約談。

經過三年多的推進,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已全面進入深水區攻堅期,作為最大亮點的增量配網改革,陸續有三批試點落地,項目達320個。據了解,當前各地在組織報送第四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在目前已基本實現地級以上城市全覆蓋的基礎上,將試點向縣域延伸。

但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2018年10月的督導調研發現:試點項目進展總體緩慢,一些地方政府和電網企業在改革關鍵問題、關鍵環節上認識不到位,與中央改革精神存在偏差,配售電業務向社會資本放開的要求未得到有效落實﹔一些試點項目在供電區域劃分、接入系統等環節受到電網企業阻撓,遲遲難以落地。

國家電網公司發展部副主任趙洪磊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增量配電改革在推進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例如社會各方對增量配電改革訴求多元、配售電公司盈利模式有待進一步探索、部分園區項目落地未達預期,在界定存量和增量配電網、合理劃分配電區域方面,各方認識還不完全一致等。

對於增量配電網規劃統籌協調的問題,《通知》明確增量配電業務試點項目規劃需納入省級相關電網規劃,實現增量配電網與公用電網互聯互通和優化布局,避免無序發展和重復建設。還應與分布式電源、微電網、綜合能源等方面的發展相協調,允許符合政策且納入規劃的分布式電源以適當電壓等級就近接入增量配電網,但項目內不得以常規機組“拉專線”的方式向用戶直接供電,不得依托常規機組組建局域網、微電網,不得依托自備電廠建設增量配電網,禁止以任何方式將公用電廠轉為自備電廠。

趙洪磊建議,未來增量配電項目開展要加強前期論証,對試點項目市場前景進行客觀判斷,對投資收益進行合理預期,結合自身優勢投資。下一步電網將加快公共電網建設,公平優質高效提供並網服務,積極支持社會主體參與試點項目。(王璐)

(責編:畢磊、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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