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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鋰離子電池發展更有“理” 新辦法重視技術創新鼓勵智能環保

2019年02月20日08:41 |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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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是鋰離子電池最主要的生產國之一。2014年,我國鋰離子電池產量達52.87億隻,佔全球總產量的71.2%,已連續10年位居全球首位。2018年,我國鋰離子電池產量達到121.14億隻,比2014年增長了一倍多。

  面對鋰離子電池行業的快速發展,為了加強管理,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工信部近日公布了《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8年本)》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18年本)》,新文件已經於2019年2月15日起正式施行。

  鋰電池行業市場規模已達820億元

  手機、電動車、電動工具、數碼相機、平板電腦、可穿戴設備等快速發展,需要使用鋰離子電池的產品和場景也越來越多。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鋰電池行業市場規模已達到820億元。由於鋰電池生產廠家在技術上的革新,性能和安全性的提升,人們對鋰電池的需求仍會不斷增長,預計到2024年,我國鋰電池行業市場規模將超過1500億元。

  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術總監孫偉博士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專訪時說,當前我國鋰離子電池產業承接了全球市場的轉移,發展迅速﹔總體規模持續擴大,目前上下游聯動,產業鏈逐漸成熟﹔產業結構調整助推各地積極布局,國內龍頭企業加速崛起,“強者恆強”。

  目前我國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已成為鋰離子電池產業的集聚區,由於高端鋰離子電池技術壁壘較高,未來以北京、江蘇、上海等為代表的技術密集型區域將在現有技術領先的基礎上,繼續保持著高端電池材料的壟斷地位,並隨著新能源汽車對動力電池性能要求的提升,優勢將更加明顯。

  盡管鋰離子電池行業發展前景較好,孫偉也表示,制約鋰離子電池產業發展的瓶頸不容忽視。如在安全技術瓶頸方面,忽視安全結構設計,熱失控現象頻發﹔制造工藝達不到高質量產品要求,電池組一致性問題需完善﹔成本居高不下,材料核心技術待突破﹔標准體系缺失,亟待加快制修訂工作﹔市場秩序混亂,企業無序競爭嚴重﹔安全監管職責不到位,行業管理作用尚未得到有效發揮﹔綠色制造,智能制造剛剛起步,需要加快引導。

  重技術創新和智能、綠色制造

  此前的《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於2015年由工信部發布。本次修訂是在我國鋰電行業經過3年多時間發展和實踐的基礎上,兩個規范文件的首次修正。那麼,修訂有哪些亮點?

  其中,新文件的一大亮點是由原先的重產能轉向重技術創新,刪減了2015年版本中對產能的要求,如電池年產能不低於1億瓦時,正、負極材料年產能均不低於2000噸等﹔新增了多條對技術創新的要求,如研發經費不低於當年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3%,鼓勵企業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或省級以上研發機構、技術中心等。

  孫偉說,新文件不但對企業的生產規模和工藝技術進行了重新規范,用詞也更科學准確。如“電池正負極材料中磁性異物及鋅、銅等金屬雜質的檢測能力”,用“磁性異物”替換了2015年版本中的“鐵”,符合行業對鋰離子電池新材料的研發和利用。

  第二大亮點是對生產企業檢測能力和質量管理要求的提高。“在檢測方面,新文件增加了企業應具有產品質量檢測能力,並對應達到的要求進行了明確規定。”孫偉說,如規定鋰離子電池制造企業應具有符合標准規定的電池循環壽命、高低溫放電等電性能檢測能力等,並對材料企業的檢測能力進行了規范。

  如文件中,對電池正負極材料中磁性異物及鋅、銅等金屬雜質的檢測精度由“不低於1ppm” 升級為“不低於10ppb”,要求提高了上百倍。這不但是對檢測的要求,也強調了質量管理體系,比如要能識別生產過程中“磁性異物和金屬雜質超標”等。

  第三大亮點是,新文件內容更科學、具體,特別是刪除了細枝末節的技術指標,取而代之的是智能制造、綠色制造的內容。

  孫偉分析說,新文件鼓勵企業“促進自動化裝備升級”,打造綠色供應鏈,建立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採購、生產、營銷、回收及物流體系,促進供應鏈中的利益相關方遵守行業標准與規范,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廢棄鋰離子電池回收處理體系﹔並鼓勵企業參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 36132)等要求,建設綠色工廠。特別對環境保護方面進行了重新規范,強化了先進設備對節能環保的作用。如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嚴重污染環境的、落后用能的設備﹔強調社會責任,鼓勵“履行社會責任,到貧困地區投資興”,這與國家的扶貧政策緊密相聯系。

  有助於行業優勝劣汰、有序競爭

  我國鋰離子電池行業一直處於“優質產能不足”的狀態,如在動力電池領域,前十強之外的動力電池企業共計擁有約13%的市場需求量,但卻佔據行業總產能的約55%,其中大部分屬於低端產能,其產能利用率僅約為10%,拉低了行業整體產能利用率指標。盡管本次出台的《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中,適用企業從事范圍中刨除了“新能源汽車用動力電池”,但是在2016年,動力電池在鋰離子電池產量中佔比為45.08%。

  上海交通大學汽車工程研究院副院長殷承良認為,繼鉛酸、鎳氫等技術更迭之后,目前鋰離子電池正在蓬勃發展,但我國近200家的動力電池企業規模也太過龐大,非常需要並購和整合。

  2018年前三季度業績報顯示,我國中小電池企業出現了大幅度的虧損。新文件盡管沒有把新能源汽車使用的動力電池包括在內,但業內人士均認為,這必將會對車用動力電池行業的發展和規范產生影響。

  “對於鋰離子電池行業來說,新文件對安全、智能制造等問題做了明確規范,這有助於鋰電池企業從無序競爭到有序競爭,健康發展。”孫偉說,由於規定的內容更具體,更具有可操作性,智能、綠色制造的概念更明確,這也明確了企業的發展方向,並在發展過程中“有章可循”。(李禾)

(責編:余璐、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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