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軟著陸” 電動自行車技術有了“硬指標”
相比舊國標,新國標的“全部技術內容”都變成了強制性的硬指標,各項安全指標不再是“選擇題”,這也消除了“非否決項”留下的漏洞,從生產根源上杜絕了“超標合格車”的存在。
由於輕便、環保、價格便宜等優點,很多人的日常出行都依賴電動自行車﹔但是另一方面,電動自行車駕駛者經常快速地在非機動車道或機動車道上“躥來躥去”,給交通安全帶來巨大隱患,也給交通管理帶來困難。
經過近一年的過渡期,新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新國標”),將於4月15日起實施。該標准與之前實施的標准有何不同,這將給消費者和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帶來哪些影響?
安全隱患多 電動自行車事故頻發
我國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的第一大國,去年10月份發布的《中國電動車節能白皮書》顯示,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為2.8億輛。
天能集團董事局主席張天任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專訪時表示,近年來,由於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增長,相關交通事故的絕對數在上升,加上一些駕駛者存在安全觀念淡薄、法治意識不強等現象,給交通管理帶來了一定困難。
為了掐著點上班、送孩子上學、送外賣等,很多電動車的騎行速度都比較快,加上沒有經過專門的交通法規學習,很多電動自行車駕駛者見縫就鑽,經常變道,並且沒有打信號燈的習慣。據統計,2013年至2017年,我國共發生電動自行車肇事致人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萬起,電動自行車肇事致人傷亡的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引發火災數目等均呈逐年上升趨勢。
“新國標的出台,以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為原則,並將對電動自行車的監管權限下放給地方政府,這既有利於電動自行車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也有效保護了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張天任說。
硬性指標落地 杜絕“超標合格車”
即將實施的新國標與1999年發布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以下簡稱“舊國標”)相比,有何不同?
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建榮說,相比舊國標,新國標的一大特點就是以往的各項安全指標將不再是“選擇題”。在舊國標中,標准細則分為否決項目、重要項目和一般項目三大類,出廠車輛否決項目必須全部達標,但重要項目達標僅需滿足15項及以上、一般項目達標滿足9項及以上即可,這就給廠商提供了回旋的余地,也造成了產品檢驗合格卻是“超標車”的尷尬局面。
而新國標的“全部技術內容”都變成了強制性的硬指標,各項安全指標不再是“選擇題”,這也消除了“非否決項”留下的漏洞,從生產根源上杜絕了“超標合格車”的存在。
張天任表示,新國標的另一大特點是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標准,“超標車”將不能再以機動車性能享受非機動車的權限。
根據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由舊國標的20公裡/小時調整為25公裡/小時,當車速超過25公裡/小時,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裝配完整的整車質量(含電池)從不超過40公斤,調整為55公斤﹔電動機連續輸出功率由240瓦調整為400瓦。
從數據看,新國標中速度、重量、功率等幾項指標似乎都在上調,但在生產廠商和使用者眼中,實際是在降速和減重。據工信部有關調查顯示,目前市場中的超標電動自行車比例近七成。通過改裝,部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可達50公裡/小時﹔規定整車重量不超過40公斤,部分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超過70公斤,這些產品在性能上接近或達到電動輕便摩托車。
郭建榮說,新國標實施后,電動自行車“短途代步”功能定位及輕量化發展的趨勢,將降低對非機動車道其他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擾,確保所有交通參與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此外,新國標還補充和完善了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充電器保護、無線電騷擾等方面的要求,對於當前由於充電過載、短路或發熱、不同品牌充電器混用從而引發火災事故起到有效遏制作用。
延長企業過渡期 促行業轉型升級
“國家發布新國標,主要是為便於規范電動自行車管理,有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而不是限制電動自行車產業發展。”張天任說,但是企業按照新國標設計、研發和生產電動自行車,需要一個相對較長的周期。如果馬上就對現有電動自行車嚴格執行新國標,企業缺乏產業轉型升級的時間和機會,可能會加重成本負擔,導致電動自行車產業生存發展更加艱難。
因此,在今年兩會上,張天任帶來了“關於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后適度延長過渡期的建議”。
目前,浙江、江蘇、河南、廣西、山西等多個城市對現有電動車設置3—7年不等的過渡期,通過備案或上牌,允許現有電動車繼續銷售和使用。張天任說,即使老百姓騎上了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正常時速從50公裡一下子降到25公裡,也大幅增加了出行的時間成本,打破原有的出行規律。因此,在堅決執行新國標的同時,建議各省平衡各方訴求,因地制宜制定政策,適度延長現有電動車過渡期,為行業轉型升級留足時間,更好滿足公眾接受的心理預期,確保平穩過渡。
“不能把管理問題,集中歸結於一個國家標准。”張天任建議,還可以通過備案或上牌,規范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給電動車上保險,對行駛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和增加培訓力度﹔對行駛不文明或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進行記分,並與工作單位考核、銀行征信系統等挂鉤,讓安全、文明駕駛電動自行車成為使用者的自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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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發文加強電動自行車國標實施監督
為推進新國標實施,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發布《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准實施監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推動快遞、外賣企業統一設計和採購符合新標准的專用電動自行車,採用辨識度高的專有涂裝,並按照當地規定申請辦理登記上牌手續。
《意見》要求,各省要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管理。新國標實施前,省級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等部門要聯合組織對轄區內所有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開展一次摸排,督促企業按照新標准改造升級生產線,標准實施過渡期內嚴禁生產既不符合新標准又不符合舊標准的電動自行車,並通過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標准的庫存車輛。新國標實施后,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証(CCC認証)管理,加強對認証機構和生產企業檢查,確保產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標准的車輛獲得CCC認証並流入市場。(李 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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