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能源

能源局:非國家建設規模光伏項目無補貼

胡健
2019年06月03日08:36 | 來源:每經網
小字號
原標題:能源局:非國家建設規模光伏項目無補貼

  日前,國家能源局官網正式發布《關於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同時一並公布了《2019年風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和《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關負責人就該《通知》及兩套方案的有關內容進行了詳細解讀,重點闡釋了新增風電項目的建設規模必須符合什麼條件、對未納入以往國家建設規模且已並網的光伏發電項目如何考慮等問題。

  上述《通知》和工作方案明確:嚴格將消納能力作為風電建設的前提條件,如果沒有消納能力,2019年不能組織需國家補貼的風電項目競爭配置﹔新的平價上網項目建設,不落實消納能力也不能建設。而在光伏發電方面,今年安排的30億元補貼目的是支持本年度光伏發電新建項目,今年參與補貼競價的范圍是2019年新建項目,未納入國家建設規模的項目不納入國家補貼范圍。

  杜絕棄風、棄光仍有難度

  國家能源局近3年發布的風電並網運行情況顯示,2016年,全年“棄風”電量497億千瓦時,全國平均“棄風”率達到17%﹔2017年,全年棄風電量419億千瓦時,棄風率12%﹔2018年,全年棄風電量277億千瓦時,平均棄風率7%。

  縱觀近3年的數據,可以看出棄風狀況逐年有所緩解。但與此同時,棄風棄光現象依舊擺在面前,新能源“消納難”仍是電力轉型發展的主要瓶頸。

  中國工程院能源與礦業工程學部院士劉吉臻曾表示:“我國新能源裝機布局長期不均衡,與電力負荷呈逆向分布。比如,‘三北’地區的負荷僅佔全國總負荷的36%,卻集中了全國75%的新能源裝機。造成棄風、棄光的主要原因,正是當地電力負荷不足,而非風光的波動性、隨機性,簡而言之就是‘不需要’。”

  為解決“棄風棄光”問題,《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了多項任務和措施,包括著力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構建公平競爭的能源市場體系、優化能源開發布局、加強電力系統調峰能力建設、實施需求側響應能力提升工程等。

  此次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通知》從推進平價上網項目建設、規范補貼項目競爭配置、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優化建設投資營商環境四個方面,對2019年度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提出總體要求,為進一步改善和避免出現新的棄風棄光問題奠定了基礎。

(責編:孟哲、王靜)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