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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多舉措規范輕型電動車行駛

本報駐法國記者  劉玲玲
2019年07月02日08:3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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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法國交通部長博爾納正式宣布,從今年9月起,法國將禁止包括電動自行車、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在內的各種輕型電動車在人行道上行駛,違者將被處以135歐元(1歐元約合7.8元人民幣)的罰款﹔任何人將電動滑板車隨意停放在人行道上阻礙通行,將被罰款35歐元﹔如果騎行速度超過每小時25公裡,將被處以1500歐元的重罰。

  近年來,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等輕型電動車頻現法國街頭,因其小巧便捷廣受青睞。根據法國輕型移動職業聯合會的數據,2018年,法國共售賣了超過23萬輛輕型電動車,比上年增加了129%。目前,法國居民購買的輕型電動車數量已超過了摩托車的銷量。

  法國很多地方政府也鼓勵市民使用輕型電動車出行,以減少環境污染、緩解交通擁堵。例如,巴黎市政府對購買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給予售賣價格25%的補貼。巴黎市議會還制定計劃,准備在2020年將市內自行車道的長度擴大一倍,並增加一萬個自行車停車位,鼓勵人們使用電動車出行。

  然而,輕型電動車數量的迅速增長也帶來了管理問題。許多輕型電動車在人行道上行駛並隨意停放,影響了正常的公共交通秩序和道路環境﹔行人與輕型電動車發生擦碰,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數量直線上升。法國康復醫學協會成員米歇爾·勒加爾表示:“因電動滑板車造成的事故數量在2018年增加了23%。由於沒有必要的保護措施,傷到頭部的騎乘者不在少數。我們需要建立一定的規則和秩序來減少這種風險。”

  為兼顧輕型電動車的便捷與安全問題,法國政府頒布了不少規定。例如,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最高持續額定功率不得超過250瓦,以供電量限制電動自行車行駛時的最高速度﹔輕型電動車必須安裝前后燈、逆向反射裝置、剎車制動器和喇叭等﹔騎乘者必須戴頭盔﹔如果騎未經批准合格的輕型電動車上路,一旦出事故,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售賣、制造、進口未經歐盟授權合格車輛者,最多將被處以1500歐元的罰款等。

  今年4月以來,巴黎市政府工作人員開始拖走堵塞公共通道的共享電動滑板車,並按每輛車100歐元向運營商收取罰款。相關政府部門計劃在年底前規劃2500個輕型電動車專用停車位,以規范亂停亂放現象,還計劃制定《良好駕駛行為規則》,對非機動車停車、管理等作出更加明確嚴格的規定。

  博爾納說:“我們希望隨著一系列措施逐漸落實,輕型電動車能真正成為又環保又安全的交通方式。”

  (本報巴黎電)  

  《 人民日報 》( 2019年07月02日 18 版)

(責編:杜燕飛、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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