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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部:強化安全生產 保障油氣增儲擴能戰略順利實施

2019年08月01日15:11 | 來源:人民網-能源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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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1日電(記者 杜燕飛)近日,應急管理部印發《關於切實強化油氣增儲擴能安全生產保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應急管理部安全基礎司負責人表示,國內石油天然氣生產是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壓艙石”,將安全生產作為油氣增儲擴能的前提、基礎和保障,既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內在要求,也是保障油氣增儲擴能戰略順利實施的具體體現。

油氣增儲擴能面臨安全風險挑戰 須強化源頭管控

近年來,我國國內石油天然氣增儲擴能遠不及消費增長步伐。黨中央、國務院從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高度,要求全面提升國內油氣勘探開發力度。

歷史教訓表明,生產強度短期內的快速提升,往往容易導致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甚至誘發重特大事故,不僅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損害,還會嚴重影響油氣增儲擴能實施。

據應急管理部安全基礎司負責人介紹,我國油氣增儲擴面臨的安全風險挑戰主要有:

一是新建項目數量急劇增多,急於投產見效,部分單位可能會縮短前期設計論証時間甚至提早安排建設單位進場,導致安全生產先天不足的風險增加。

二是增儲擴能過程中,既要增儲量、又要上產量,既要穩產老油田、又要開發新油田,部分重點項目可能會搶工期、搶進度,鑽井機組、錄井修井隊伍和承包單位等基本被調用殆盡,部分設備設施可能超強度運轉,導致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風險增加。

三是油氣勘探開發加快進入新的探區、新的地層、新的復雜地質環境特別是海洋深水領域,導致事故風險增加。

四是油氣企業大量增加新員工、新承包單位,而人員現場操作和臨場處置經驗短期內很難滿足要求﹔不同承包單位現場作業大量交叉進行﹔安全管理人員短期內難以及時補充和快速成長,安全管理能力稀釋嚴重,導致現場作業過程“管不到”、“管不好”的管理風險大量增加。

五是基層安全監管力量不足、缺少專業人員,與增儲擴能要求形成強烈反差,很容易出現監管盲區。

因此,“將安全生產作為油氣增儲擴能的前提、基礎和保障,既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內在要求,也是保障油氣增儲擴能戰略順利實施的具體體現。”該負責人表示。

為此,《通知》再次強調,要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增儲擴能的關系,進入新的區域、啟動新的項目、使用新的工藝技術,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要求科學制定勘探開發計劃,嚴禁因搶進度、搶工期造成安全把關不嚴、風險失控。

嚴格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做到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同意不得開工建設、未經竣工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油氣建設項目彼此之間或與煤炭開採等存在交叉影響的要簽訂安全協議﹔嚴格油氣集輸管線、終端等安全距離要求。

在堅守安全紅線前提下推進“放管服”改革,嚴禁地方擅自取消和縮小許可范圍,嚴禁將中央企業陸上油氣審批事項下放到縣級有關部門。

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重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針對油氣增儲擴能安全生產責任尚未完全分解落實到企業負責規劃、生產、採購、設備管理等職能部門、沒有有效傳導到基層和班組的問題,《通知》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班子成員和各部門責任清單,負責規劃、生產、工程建設的部門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增儲擴能安全生產保障具體措施,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制度。

針對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通知》要求進一步充實和配強安全管理人員﹔統籌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隱患排查治理、HSE管理體系融合﹔動態開展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建立風險數據庫,建設監控預警系統﹔嚴格高風險作業審批和工藝、設備、人員變更管理﹔完善落實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針對承包商事故多發問題,《通知》明確項目發包方對發包工程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要求將承包商納入本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執行統一的安全生產標准﹔嚴格承包商能力審核,建立承包商名錄,控制專業分包的范圍,減少承包商交叉作業﹔嚴格承包商安全業績考核,建立不合格承包商信息共享機制。

針對新員工短期內大幅增加問題,《通知》要求確保企業“三項崗位人員”持証上崗、確保新員工經安全培訓合格后上崗,確保承包商和勞務派遣人員接受同等安全培訓,將油氣企業關鍵崗位職工納入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

“值得注意的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當前重中之重。”該負責人說,“分析30多年來國內外84起油氣勘探開發典型事故,主要有井噴失控和硫化氫中毒、火災爆炸、極端天氣、平台結構和設備質量缺陷4類。”

為防范這四類事故,《通知》提出了23項關鍵防控措施,同時要求強化事故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在防范井噴失控方面,要求重點管控高壓高含硫油氣井 安全風險,建立井涌等未遂事件統計分析制度,提升15分鐘內正確關井和第一響應能力等。

在防范火災爆炸風險方面,要求確保管線、站場、終端等防火間距、防爆區域設定、防爆設備選型等達標﹔改變簡單以價格為決定因素的招標採購制度,嚴防施工建設質量埋下火災爆炸隱患﹔建立完善監測監控和智能處置系統等。

在防范化解極端天氣等自然災害風險方面,要求強化預報預警,按照“寧防十次空,不放一次鬆”原則,嚴格落實極端天氣來臨前海洋石油及時撤出危險區域作業人員的制度等。

在防范化解海洋石油老舊生產設施和平台質量缺陷風險方面,要求對老齡化設施開展安全體檢,建立全面系統的安全可靠性分析和論証制度,嚴格全生命周期發証檢驗制度等。

強化精准監管 加大增儲擴能安全檢查執法力度

今年年初召開的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要未雨綢繆,精准研判、主動作為,打好防范化解風險的有准備之戰。3月下旬以來,應急管理部已經3次召集重點地區應急管理部門和各石油企業負責人,會商研判油氣增儲擴能帶來的安全生產風險,研究針對性防范化解措施。

“今年上半年,在油氣新建項目、勘探開發作業量和新員工數量同比增加均超過30%的情況下,油氣開採行業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了25%,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超前防范化解風險取得初步成效。”該負責人告訴記者。

同時,為加大增儲擴能安全檢查執法力度,《通知》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把強化增儲擴能安全生產保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重要工作任務,防止工作一般化和形式化﹔要聯合有關部門和企業健全完善風險會商研判機制,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要有針對性地配強專業監管人員。

落實安全檢查執法職責,要求對每一個陸上油氣田確定一級安全檢查主體﹔海油安監辦及分部統一指導海洋石油安全監管執法﹔煤礦安監部門負責煤層氣開採安全監察執法﹔跨區域作業自覺接受作業地監管。

強化針對性執法檢查,要求將油氣勘探開發作為安全執法檢查重點,針對不同風險級別制定分類執法檢查計劃﹔突出對新開工項目、新員工培訓、井控管理和高壓高含硫油氣開發、深海開發、海洋石油老舊設施等環節和對象的執法檢查﹔統籌各層級執法計劃,推行“互聯網+”等方式方法,加大明查暗訪力度,依法嚴厲處罰違法違規行為。

(責編:杜燕飛、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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