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三大因素推動安責險強制性標准出台
人民網北京8月27日電 (記者 杜燕飛 實習生錢惠敏)8月27日,應急管理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專題解讀近日出台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
應急管理部規劃財務司一級巡視員王世杰介紹,制定實施《規范》主要基於三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的需要。2016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求,加強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建設,在八大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切實發揮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和事故預防功能。為此,國家三部門於2017年聯合印發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應急管理部及時將《規范》以行業強制性標准發布實施,確保中央有關決策部署及時落地見效。
二是發揮安責險事故預防功能的需要。安責險的首要功能是事故預防,即要突出一個“安”字,充分發揮安責險防控風險的作用,實現安保互動,有效防范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這是實施安責險制度的根本目的。因此,在要求企業投保的同時,必須對保險機構的事故預防技術服務提出強制性規范要求,使之與強制企業投保相對應。
三是提高保險機構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能力水平的需要。近些年,北京、山東、廣東、湖南、湖北、江西、江蘇、浙江、四川、貴州、山西、海南、寧夏、重慶等地區在推進實施安責險、建立完善規章制度、規范事故預防服務、建立安保互動機制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積累了很多成功經驗。但各地區、各保險公司之間發展不平衡,有的缺乏制度設計﹔有的注重收取保費,在開展風險評估和聘請技術機構為企業服務方面辦法不多,甚至基本沒有服務﹔有的不知如何開展、怎樣開展預防服務,對安全生產的推動作用不強,等等。針對這些問題都亟需對保險機構開展事故預防技術服務工作進行規范引導,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確保安責險制度發揮應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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