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核安全觀 全面加強核安全監管
核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核事業發展的生命線。近日,國務院新聞辦發表《中國的核安全》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首次以我國政府白皮書的形式,介紹我國核安全事業發展歷程,闡述核安全的基本原則和政策主張,分享核安全監管的理念和實踐,有效回應公眾對核安全的關切,全面闡明我國倡導構建核安全命運共同體的決心和行動,將為加強核安全監管,提升核安全水平、推進全球核安全治理發揮重要作用。
充分認識發表白皮書的重大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核安全,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理性、協調、並進的核安全觀,將核安全納入國家總體安全體系,頒布實施核安全法、核安全中長期發展規劃,建立運行國家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對核安全的重視程度之高、指導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我國自醞釀核電建設之初就將核安全擺在重要位置。1984年,成立國家核安全局。35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我國始終把保障核安全作為重要的國家責任,遵循“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根本方針,秉持“核安全事業高於一切,核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嚴慎細實規范監管,團結協作不斷進取”的核安全精神,依法從嚴監管,有力推動核能核技術利用事業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有效保障核安全。在新中國成立70周年、核安全觀提出5周年、核安全法頒布2周年之際,我國政府發表白皮書,具有深遠歷史意義和重大現實意義。
白皮書是深入宣貫核安全觀的重要指南。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核安全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形成了核安全觀,是核安全治理領域的重大理論創新,為解決核安全治理的根本性問題、構建核安全命運共同體指明了原則、方法和路徑。白皮書系統闡述核安全觀“發展和安全並重、權利和義務並重、自主和協作並重、治標和治本並重”的核心內涵,闡明做好核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則,將有力促進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和涉核企事業單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學深學透核安全觀,落細落實確保核安全的政治責任。
白皮書是全面分享核安全監管實踐經驗的重要載體。我國核安全監管事業從起步探索、整合提高到創新發展,始終堅持“獨立、公開、法治、理性、有效”的監管理念,建立健全立足國情、接軌國際的法規標准體系,構建系統完備、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成立部門協作、聯防聯控、運轉高效的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匯集安全素養高、技術能力強的專業審評監督隊伍,形成審評、監督、執法、監測、應急和公眾溝通等綜合能力。白皮書系統總結我國核安全監管理念原則、實踐成果和工作經驗,為推進核安全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持續提升核安全水平夯實了基礎。
白皮書是積極回應公眾核安全關切的重要渠道。當前,社會公眾對核安全高度關注,迫切需要採取有效措施,增強公眾對核安全的認識、理解和支持。白皮書客觀評價我國核安全狀況,總結核安全文化和公眾溝通工作成效,展示我國政府和涉核企事業單位確保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努力,回應公眾的核安全關切,有利於提振公眾對核安全的信心,推動營造全行業、全社會共同維護核安全的良好氛圍。
白皮書是持續推介我國核安全治理方案的重要途徑。我國倡導構建公平、合作、共贏的國際核安全體系,積極為推進核能開發利用國際合作、實現全球持久核安全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白皮書充分展現我國作為構建國際核安全體系的重要倡導者、推動者和參與者,為打造核安全命運共同體作出的積極努力,有利於促進各國共享和平利用核能事業成果,將核安全進程納入持續健康發展軌道,不斷提升全球核安全水平。
全面把握白皮書的主要內容
白皮書全面介紹了以法律規范、行政監管、行業自律、技術保障、人才支撐、文化引領、社會參與、國際合作等為主體的核安全治理體系,共分為六章。第一章“樹立理性、協調、並進的核安全觀”,闡述核安全觀的核心內涵和核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則﹔第二章“構建核安全政策法規體系”,介紹我國核安全戰略、規劃和法規標准體系﹔第三章“實施科學有效安全監管”,分享我國核安全監管實踐﹔第四章“保持高水平安全”,評價各領域核安全狀況﹔第五章“營造共建共享的核安全氛圍”,展示我國核安全文化與公眾溝通工作成效﹔第六章“打造核安全命運共同體”,展現我國履行國際義務、加強核安全國際合作的努力。
具體而言,白皮書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全方位闡釋核安全理念。白皮書闡明,中國秉持理性、協調、並進的核安全觀,堅持“安全第一、依法治核,預防為主、縱深防御,責任明確、獨立監管,嚴格管理、全面保障”的核安全工作基本原則,在確保安全基礎上開展核能和平利用,統籌安全與發展、當前與長遠、局部與全局、國內與國際,全面系統推進核安全進程。
二是全過程梳理核安全政策法規體系。白皮書指出,我國制定實施國家核安全戰略,核能利用從起步發展、適度發展到積極發展、安全高效發展,始終堅持安全第一,實現發展和安全兩個目標相互促進、有機融合。為貫徹這一方針,我國每五年制定發布核安全中長期規劃,建立健全接軌國際、符合國情、系統完備、全面覆蓋的法規標准體系,始終保持核安全政策的穩定性、系統性、法治性。
三是全景式展現核安全監管實踐成果。白皮書介紹了我國核安全“三位一體”的監管機構,對核設施、核材料、核活動和放射性物質的全鏈條審評許可,對設計、採購、制造、建造、運行、退役等核安全有關物項和活動的全過程監督執法,輻射監測的全覆蓋全天候監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體系,立體化、多維度展示了我國核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方法手段、技術能力、隊伍面貌,體現了我國核安全監管的獨立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四是全領域呈現核安全狀況。白皮書全面公布核電、重要核設施、放射性廢物、核技術利用、核安保、輻射環境質量等核安全領域的“成績單”,呈現了我國長期持續保持良好水平核安全的全貌。截至2019年6月,我國大陸47台運行核電機組、19座在役民用研究堆和臨界裝置、18座民用核燃料循環設施、2座低中水平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場保持良好運行安全記錄,11台在建核電機組質量受控,未發生過國際核與放射事件分級表(INES)2級及以上的事件或事故。核技術利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核安保水平持續提升。全國范圍內輻射環境質量優良,處於天然環境輻射水平范圍內,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五是全視角闡明打造核安全命運共同體。立足國內,白皮書指出保障核安全需以人為本,人人有責、人人參與,強化政府引領、行業作為和社會參與,營造共建共享的核安全氛圍。放眼國際,白皮書指出和平開發利用核能是世界各國的共同願望,確保核安全是世界各國的共同責任。我國堅持公平原則,本著務實精神推動國際社會攜手共進、精誠合作,共同推進全球核安全治理,打造核安全命運共同體。
持續推進核安全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進入了新時代,中國核事業進入了安全高效發展的新階段,中國核安全事業進入了高質量高水平發展的新時期。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將以白皮書的發表為新起點,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繼續秉持理性、協調、並進的核安全觀,堅守保障核安全、促進核能和平利用造福人類的初心和使命,持續推進核安全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
一是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核安全是關乎國家安全、關乎人民利益的天大的事,務必嚴上加嚴,確保萬無一失。核安全監管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生態環境部門的政治任務和光榮使命。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高度的政治、思想和行動自覺,站在國家總體安全角度考慮核安全問題,牢固樹立“為發展求安全、以安全促發展”“安全就是最大的經濟效益”的意識,堅持許可、審評、監督、執法全過程從嚴,確保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核安全的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二是持續完善監管體系。推進核安全監管體系現代化,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要強化頂層設計,持續完善核安全法規標准體系,推進核安全法配套法規的立改廢釋工作。大力推廣核安全管理體系,強化規范監管,明確工作標准,統一執法尺度,提高監管法治化、規范化水平。推動落實《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及2025年遠景目標》,加強規劃對核安全工作的引領和帶動,不斷提升我國核安全水平。
三是不斷提升監管能力。核安全監管技術性強、專業度高,必須不斷提高監管能力,增強監管本領。要加強國家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技術研發中心內涵建設,強化核安全科技研發,重點提高自主化試驗驗証和軟件評價能力。強化輻射環境監測國控網建設,加快推動核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監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強化人才培養,完善分級分類的核安全人員培訓頂層設計,加快打造領軍人才,培育青年骨干,提高隊伍專業素養和管理能力。
四是嚴密防范各類風險。當前國際核安全形勢錯綜復雜,國內核安全風險多元交織,必須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居安思危,以萬全准備應對萬一可能。防范核安全風險,加強部門間、領域間、央地間協調聯動,強化風險評估和聯防聯控。重點保障核電廠運行安全,探索建立風險指引型監管模式,強化對重大不符合項和重點核安全問題的分析研究和獨立調查,完善審評監督、經驗反饋和技術支持體系。提高發現和解決苗頭性、隱蔽性、深層次問題的能力,推進乏燃料后處理、移動放射源在線監測、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安保升級等工作。加大執法力度,對弄虛作假和違規操作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強化警示震懾,維護法律權威。
五是全面加強綜合保障。確保核安全是多層次、多領域交叉的系統工程,需綜合施策,加強全方位保障。要大力培育核安全文化,督促企業主動公開內部監督、質保檢查、同行評議等結果,將發現的重大安全質量問題納入監督范疇,提高監管效能。強化公眾溝通,打造核安全監管“陽光政府”,推動行業加強核安全信息公開、科普宣傳和公眾參與,暢通信訪舉報渠道,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加強國際核安全合作,認真履行有關國際公約。強化監管隊伍建設,秉持“嚴慎細實”作風,營造良好干事創業氛圍,打造核安全鐵軍。
《 人民日報 》( 2019年09月11日 1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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