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期貨期權首度聯袂上市 今、明在大商所挂牌上線
液化石油氣(LPG)期貨今天正式在大連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緊隨其后,LPG期權合約將在3月31日上線交易。這是國內首個氣體能源衍生品,也是國內市場期貨期權首度聯袂上市。
根據大商所公告,LPG期貨首批上市交易合約有5個,分別為PG2011、PG2012、PG2101、PG 2102、PG2103。新合約的挂盤基准價均為2600元/噸。
上市首日,LPG期貨合約交易保証金水平為合約價值的8%,漲跌停板幅度為挂盤基准價的14%。交易手續費為6元/手。
“根據上述參數,交易一手合約需要4160元保証金,一手合約規模約為5.2萬元,在國內商品期貨中,LPG合約大小處於中上等水平,與同為能源類商品的原油及動力煤等相比,其合約大小處中等水平。”國泰君安期貨原油研究總監王笑對上証報記者表示。
對於LPG期權,首批上市交易合約是以PG2011、PG2012、PG2101、PG2102和PG2103期貨合約為標的的液化石油氣期權合約。屆時,大商所將根據BAW美式期貨期權定價模型計算新上市期權合約的挂盤基准價。
據介紹,在國際衍生品市場上,新上市的期貨品種大多會同時或一段時間后推出期權交易。此次在與標的期貨同步研發的情況下,基於相關品種的運行情況,創新性地開展了LPG期權合約設計。
業內人士認為,LPG期貨和期權的一同獲批和同步上市,提高了新品種上市效率,將有助於構建完整的風險管理工具體系,充分發揮衍生品市場功能,支持我國能源行業防范風險、轉型升級。
此前大商所已上市19個期貨品種和3個期權品種,形成了農產品、化工和黑色等品種板塊,初步實現“一全兩通”新格局。隨著LPG期貨及期權上市,大商所迎來了首個能源品種,將拓展服務能源產業的領域和范圍,對於深化大商所“一全兩通”戰略、加快推進我國衍生品多元開放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與大商所其他期貨不同,LPG期貨上市首日起就引入做市商參與交易,包括五礦產業金融服務(深圳)有限公司、中信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物產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
浙江物產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產研部總經理陳寅帥表示,相對期貨公司做市來說,實體貿易企業參與做市,會有現貨這一對沖渠道,為期貨做市提供更多樣的流動性源頭﹔實體貿易企業參與做市另一個優勢是無需擔心做市商被動交割的問題。“我們也是第一次探索貿易企業如何利用做市商機制為企業發展服務,希望能為交易所提供更多做市機制和方法路徑。”
當前市場背景下,LPG企業如何應用期貨工具避險?陳寅帥認為,在原油價格大幅波動、化工和金融板塊震蕩、LPG價格波動風險積聚的環境下,LPG產業鏈風險管理難度增大。一旦期貨上市,公司可以使用LPG期貨對沖現貨敞口,降低現貨運營風險。其次,在合約上市初期,往往能給出較好的價差,有條件參與期現交割的企業能獲得較好的基差收斂收益。最后,LPG國際市場有較活躍的紙貨交易,企業可通過開展跨市場套利而獲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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