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發証全覆蓋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劉瀚琳)10月19日,北京商報記者從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獲悉,按照生態環境部要求,全國要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污許可發証和登記。北京市於8月底提前完成規定行業共1.7萬余家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証的核發和登記工作,基本實現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全覆蓋”。
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污染源管理處負責人介紹,排污許可是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排污單位的申請和承諾,通過發放排污許可証法律文書形式,依法依規規范和限制排污行為,明確環境管理要求,依據排污許可証對排污單位實施監管執法的環境管理制度。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申請並取得排污許可証,領証后必須依法嚴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
據了解,今年以來,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通過狠抓三個重點環節,推進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核發登記工作。期間,組織各區生態環境部門對納入排污許可范圍的單位逐一摸排、分類,總結近年排污許可管理經驗,制定全市核發、調度工作計劃﹔印發工作通知,成立技術幫扶組對全市分區包片答疑指導,向社會公告發布企業申領排污許可証和登記公告。通過微信公眾號、排污許可雲課堂、視頻“一對一”、現場集中審核等方式指導填報排污信息,組織多輪重點行業企業培訓,企業填報全程跟蹤指導並集中審核﹔同時,在發証和登記過程中,邊核發登記邊復核質量,重點對摸排完整性、分類處置准確性等進行復核,並對各區工作進行抽查。
按照要求,被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生產經營者應按規定的時限申請並取得排污許可証,領証后須依法嚴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其污染物排放須嚴格按照副本要求執行﹔依法開展自行監測,保障數據合法有效,保存原始記錄,建立准確完整的環境管理台賬,安裝在線監測設備的應與環保部門聯網。定期、如實向環保部門報告排污許可証執行情況。如實向社會公開申領排污許可証和相關承諾信息,以及企業污染排放數據、執行報告等,並對公開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據統計,目前全市共有1.7萬余家單位申領了排污許可証或進行了排污登記,提前一個月完成工作任務。北京一家生物科技企業負責人表示,以前對排污許可証不了解,以為就是類似營業執照的一個手續。通過這次申領排污許可証,企業對自身環保狀況進行了一次系統梳理,對法律法規要求有了新的認識。領証之后,對於排放口執行什麼標准、什麼時間監測、測什麼內容等都能實現“一証讀懂”。
前述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北京生態環境部門還將繼續強化排污許可証后監管,加強對企業的指導,依法查處無証排污、不按証排污等違法行為。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