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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10部委2017年底制定規劃,要求將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積從當時的約7億平方米提升至2021年的31.5億平方米。目前距離規劃收官僅剩1年,但任務完成度才剛剛過半——

記者調查:可再生能源供暖市場寒意濃

■本報記者 朱妍  實習記者 董梓童
2020年11月13日08:50 | 來源: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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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一直高度重視太陽能供熱產業規劃,將太陽能供暖等可再生能源供暖作為城鄉能源規劃的重要內容,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供熱市場,推進完善可再生能源供熱市場化機制。下一步,我們將指導地方積極探索建立符合市場化原則的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開發運營模式。”近日,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3406號建議的答復》(下稱《答復》)中,國家能源局再一次肯定了可再生能源供暖,並稱“將指導地方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可再生能源供暖試點示范工作和重大項目建設,探索先進的項目運行和管理經驗”。

作為清潔取暖的重要實現方式之一,可再生能源供暖具有環保、安全等優點。在此背景下,2017年12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10部委聯合發布的《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下稱《規劃》),制定了宏大的可再生能源供暖發展目標——供暖面積將從2016年底的約7億平方米增至2021年的31.5億平方米,相當於4年淨增3.5倍。但多位業內人士日前向記者証實,距離《規劃》收官僅剩1年時間,可再生能源供暖目標實際完成率僅剛剛過半,目標落空已成大概率事件,亟待引起行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

“目前完成率隻有51%,從進度來看,到2021年大概率是完不成目標了”

按照《規劃》,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熱能、生物質能及太陽能三種類型。截至2016年底,地熱和生物質能在北方地區的供暖面積分別約為5億、2億平方米﹔太陽能主要以輔助供暖的形式存在,供暖面積較小。

基於摸底數據,《規劃》制定了以下目標:地熱能具有儲量大、分布廣、清潔環保、穩定可靠等特點,到2021年,供暖面積達到10億平方米﹔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布局靈活,適應性強,可用於北方生物質資源豐富地區的縣城及農村取暖,在用戶側直接替代煤炭,到2021年,供暖面積達到21億平方米﹔太陽能熱利用技術成熟,已廣泛用於生活及工業熱水供應,到2021年實現供暖面積5000萬平方米。

“由此計算,可再生能源供暖總目標為31.5億平方米。去年,國家能源局等4部委組織《規劃》中期評估時,我們已經發現可再生能源供暖的推進情況很不理想。《規劃》時間過半,地熱、生物質和太陽能供暖各完成2.6億、1億、0.1億平方米,實際面積還不到規劃目標的12%。”一位參與評估工作的專家告訴記者,由於差距較大,評估小組提出適當降低可再生能源供暖目標值的建議,“當時跟相關部委有過溝通,有關部門也對評估結果做了會簽,但后來卻沒了下文。”

1年多過去了,最新進展如何?據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王衛權介紹,當前除地熱供暖完成情況較好外,生物質、太陽能供暖均推進緩慢。“生物質供暖面積約4.8億平方米,完成率為23%﹔太陽能供暖隻有500萬平方米,僅為目標的1/10。可再生能源供暖總面積約16.08億平方米,目前完成率隻有51%,從進度來看,到2021年大概率是完不成規劃規定的目標了。”

“一個採暖季每戶的總費用,相比原先燒煤高出40%-50%。若離開財政補貼,用戶難以承受”

可再生能源供暖,到底難在哪兒?清潔取暖行業專家趙文瑛告訴記者,可再生能源供暖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管理體制不暢、缺乏標准規范、質量監管有待加強等。如地熱開採涉及取水採礦權,需要發改、環保、自然資源、水利等相關部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共同推動,但現實中部分項目存在缺少許可、沒有回灌等違規開採現象,行業在統籌規劃、項目報告編制、技術評審和驗收以及實施運行等全過程監管和規范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

在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看來,現有的可再生能源供暖政策多是從大面上給予指引,缺乏具體細化的落地措施,企業投資風險大、效益也不佳。“可再生能源供暖仍處於非常初級的發展階段,市場多在觀望。試點推進尚且較慢,大規模鋪開就更難了。” 

除了政策等外部因素,可再生能源供暖自身也存在瓶頸。“大家都覺得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但具體到某一片區,究竟有多少資源可用於供暖,實際並不清晰。”王衛權提出,資源評估不精細是導致可再生能源供暖推進緩慢的重要因素之一。

同時,可再生能源供暖在技術、價格等方面也都存在短板。以太陽能供暖為例,上述行業專家表示,由於受季節、天氣等影響較大,太陽能供暖的效果不穩定。“初冬陽光好的時候,供暖效果往往不錯。但在寒冬或陰天時,用戶對溫度要求更高,容易出現熱量供應不足等情況。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通常需要加大供暖設備容量或增設一套輔助電採暖系統,這樣一來,成本又上去了。相比燃氣壁挂爐、電暖器等傳統設備,可再生能源供暖的技術成熟度仍有很大提升空間。”

技術局限進一步帶來經濟性問題。王衛權稱,在現有條件下,可再生能源供暖的成本依然偏高。“以太陽能供暖為例,一個採暖季每戶的總費用,相比原先燒煤高出40%-50%。若離開財政補貼,用戶難以承受,由此降低了可再生能源供暖的接受度。”

一位不願具名的可再生能源行業專家也稱:“可再生能源供暖與電供暖的原理相同,但前者並不具備明顯的價格競爭力。市場的選擇就是最合適的選擇。目前來看,大面積推廣使用不太現實。”

“若能建立一套合理的機制解決初始投資問題,可再生能源供暖必將迎來快速發展”

盡管推進不力,可再生能源供暖的價值卻不容忽視。國家能源局在2017年4月發布的《關於促進可再生能源供熱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指出,“可再生能源供熱技術類型多,應用范圍廣,既可集中亦可分散利用,在取代散煤供熱方面可發揮重要作用,我國可再生能源供熱潛力可達30億噸標准煤以上。”《答復》提出,將“繼續加強對太陽能季節性儲熱供暖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關鍵技術及設備的研發工作”“指導地方進一步在財政貼息、稅費減免、融資優先及建設用地等方面研究出台可操作性強的可再生能源供暖支持政策”。

中國工程院院士江億指出,清潔取暖的意義不僅僅在於散煤治理,在力爭“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下,發展低碳能源更顯戰略價值。“‘散煤改清潔煤’‘煤改氣’等方式,根本上仍未擺脫二氧化碳排放。而光伏、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正是典型的低碳能源。”

趙文瑛還表示,可再生能源供暖成本偏高,主要高在初始投資部分,但其運行成本相對較低﹔“煤改電”“煤改氣”改造成本相對較低,但后期運行費用高。“很多地區出現返煤現象,主要就是因為‘煤改氣’‘煤改電’使用成本高,老百姓不願多掏錢。從運營角度來說,可再生能源供暖有其獨特優勢。若能建立一套合理的機制解決初始投資問題,可再生能源供暖必將迎來快速發展。”

中國能源研究會可再生能源專委會常務秘書長李丹指出,要想促進可再生能源供暖產業的發展,就需要從建立健全可行的商業模式入手。“此前我國需要解決的是農村地區散燒煤取暖的問題,而在小散亂污的治理取得一定成果后,未來冬季取暖發展方向將從化石能源轉向可再生能源。在可再生能源取暖項目目前還不具備經濟可行性的背景下,還需要政府更為明確的政策支持,比如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在稅率方面提供一些補貼等,這是促進產業發展從初期到成熟的一個有效的過渡性做法。”

(責編:趙安妮(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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