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監局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排查
本報訊 記者武曉娟報道: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日前印發《關於全面深入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排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通知》印發之日起到2021年底,將以“一通三防”和“打非治違”等為重點,在強化煤礦重大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基礎上,對煤礦企業和正常生產建設煤礦進行安全生產大排查,著力解決“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慣了、習慣了、干慣了”等問題。
此次大排查活動是推進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舉措,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要求各地區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牽頭部門、煤礦企業要將排查發現的突出問題、共性問題、深層次問題納入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並動態更新,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實。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通過監察執法,進一步推動各地扎實開展排查整治,分析找准煤礦安全深層次問題,解決突出問題,消除隱患根源。
針對煤礦企業,主要排查機構和人員、管理制度和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投入以及生產計劃和經營指標制定等內容。其中,明確要求排查煤礦企業是否有序推進井下勞務派遣工的清退、劃轉工作。
對採、掘、機、運、通等主要系統,《通知》明確,在採掘部署方面排查內容包括煤礦設計、採區設計及主要巷道布置,以及礦井、水平、採區、採掘工作面主要安全生產系統和設施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是否存在超層越界、開採保安煤柱和危及相鄰礦井安全的其他行為等內容。機電運輸方面對是否建立設備運行管理、檢查維修制度並落實﹔防爆電氣設備是否具備產品合格証、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入井前是否進行防爆檢查等內容進行排查。通風系統主要排查礦井通風系統是否穩定可靠,生產水平和採(盤)區是否實行分區通風,採(盤)區進、回風巷是否貫穿整個採(盤)區等內容。
根據《通知》,將重點排查對瓦斯、沖擊地壓、水、火、煤塵等重大災害超前治理情況。包括是否按規定開展瓦斯等級鑒定,沖擊地壓礦井是否按規定進行區域預測、合理設計採掘部署、監測預警、限員作業和有效卸壓措施,是否做到“三專”“兩探”“一撤”, 是否對採空區、巷道高冒區和煤柱破壞區採取預防自然發火措施,是否建立防塵供水系統、按規定採取隔絕煤塵爆炸措施、採取綜合防塵措施等內容。
此外,安全生產大排查還包括瓦斯抽採、石門揭煤、巷道貫通、採空區密閉、井下動火、放炮等關鍵環節。
據悉,大排查活動將分為兩個階段開展。第一階段在2021年春節前,重點對災害重、風險大、管理差、安全保障程度低的重點企業、重點煤礦進行排查檢查﹔第二階段在2021年春節后,對所有煤礦企業和正常生產建設煤礦全面展開。對停產停工煤礦,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要求各地監管部門要落實巡查、盯守責任,停產停工煤礦復工復產前要及時組織開展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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