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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居民銷售電價明年起下調

曹政
2020年12月01日08:04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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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非居民銷售電價明年起下調

  本報訊(記者 曹政)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輸配電價和工商業銷售電價。市發改委近日印發通知表示,經國家發改委同意,北京市大工業、一般工商業用戶銷售電價同幅度下調0.0424元/千瓦時、0.0174元/千瓦時。據介紹,調價預計每年可減輕企業用電負擔約17億元。

  此前,國家發改委核定並公布了北京電網第二監管周期輸配電價,與上一監管周期相比,北京電網大工業、一般工商業各電壓等級輸配電價分別降低0.0424元/千瓦時、0.0174元/千瓦時。

  按照國家電力市場化改革的要求,參與市場化交易的非居民用戶執行國家核定的輸配電價,未參與市場化交易的非居民用戶執行銷售電價。

  輸配電價是參與市場化交易的用戶用電價格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這部分用戶來說,用電價格包括市場交易上網電價、輸配電價、輔助服務費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中,輸配電價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核算,以三年為一個監管周期,標准由國家發改委核定,已公布在市發改委網站上。

  本市2020年繼續執行現行輸配電價,此次國家核定的第二監管周期北京市電網輸配電價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為足額傳導輸配電環節降價紅利,經國家發改委同意,北京市大工業、一般工商業用戶銷售電價同幅度下調,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價格調整后,大工業電價平均降幅5%,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幅2.05%,實現了與階段性降價政策有效銜接,足額傳導了輸配電環節降電價紅利,預計每年可減輕企業用電負擔約17億元。

  同時,本市還優化完善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銷售電價政策。在上述降價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將開發區基本電價標准降低至全市統一水平。

  下一步,市發改委將持續密切監測電網企業運行情況,確保輸配電價平穩實施。

(責編:趙安妮(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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