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情況 直擊兩部門、兩央企核心問題
本報北京2月1日電 (記者孫秀艷)從1月29日起,第二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開始向各進駐地方、企業及部門反饋督察情況。
第二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首次將國務院有關部門列入督察范圍,國家能源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成為督察試點。督察組認為,由於思想認識存在偏差,國家能源局在推進能源發展中沒有將生態環境保護擺上應有高度,沒有做到與能源發展有機融合、一體考慮,是導致我國能源行業長期粗放式發展的重要原因。同時,發揮規劃引領和政策推動不夠,在煤電項目布局中體現煤電基地建設導向不夠,也未嚴格控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地區煤電新增產能,導致“該建的沒建、不該建的建了”。
在對國家林草局的反饋中,督察組認為,國家林草局政策制度推動生態保護不夠有力、治理能力與生態保護要求不相適應、一些重點領域問題比較突出。比如,2017年,原國家林業局明確要研究制定《林業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辦法》《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監管辦法》,但遲遲未出台。
由於督察過程中,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兩家中央企業多個子公司、多個項目被列入警示案例,督察反饋情況備受關注。督察組認為,中國建材“企業環境違法違規情況普遍”,中國鋁業“環境違法和污染問題突出”。2017年以來,中國建材集團下屬生產企業因超標排放、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等違法行為,被各地生態環境部門累計處罰521次,一些企業違法嚴重、屢罰屢犯。督察反饋情況對兩家企業的重點問題均予以點名曝光。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表示,督察期間,各督察組累計收到舉報1.55萬件,受理有效舉報1.2萬件﹔經過梳理分析並合並重復舉報,累計向被督察對象交辦舉報問題1.06萬件。截至2021年1月25日,已辦結8766件,階段辦結1792件,責令整改5442家,立案查處2204家,處罰金額約18213.33萬元,立案偵查131件,行政拘留130人,刑事拘留113人,約談872人,問責283人。
《 人民日報 》( 2021年02月02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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