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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聚焦长期收费是否合理

满朝旭 冯会玲

2015年08月28日08:42  来源:央广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聚焦长期收费是否合理

  央广网北京8月28日消息(记者满朝旭 冯会玲)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7月21日至8月20日,交通运输部通过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目前,这项工作已经结束。交通运输部昨天在官方网站披露了征求意见的相关情况。从公众的反馈来看,信息公开制度最受欢迎,也最受关注,而高速公路拟实行长期养护收费制度关注度排名第二,但受到的争议却是最多的。

  昨晚,中央台记者采访到了交通运输部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他不仅参加了交通运输部为征求意见稿举行的多次专家座谈会,而且第一时间看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意见。座谈会如何进行?交通运输部将如何处理征求到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收费公路条例》修订稿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通过不同渠道表达了意见和建议,共收到邮件221封、意见454条,其中总体意见265条,针对条文的意见189条。交通运输部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看到了收集起来的所有意见和建议,他介绍说,信息公开制度关注度是最高的。

  张柱庭:称赞最多的是信息公开问题,大家说收费不怕,收的多也不怕,关键是你要告诉大家你收的钱都干什么去了。过去公众总说收费公路信息不透明。实际上,不是说它不透明,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都是企业、事业单位,该不该公开,法律并没有规定。这是国家信息公开制度遇到的尴尬事儿。这次专门把它拿出来了,包括企业、事业单位。这是我国这种涉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经营要求信息公开的第一部法规。

  按照征求意见稿目前的规定,高速公路未来将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该路网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对于可能会实施的高速公路长期收费制度,截止目前,各地的反馈显示分歧不小。

  群众:高速公路收费我们国家是最高的,我认为,高速公路如果本身是纳税人出钱造的话,就不应该收费,如果是同别人合资建造的话,到了合资年限以后也不应该收费。

  群众:高速公路应该还是收费的哦,就是说中国要建造这么多公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哦。如果说不收费的话,这个路堵得不得了,开都没法开了对伐?

  吴先生:我觉得他收点儿就中了,别收了,他长期收费指定不行,我跑不起,我没那些钱,花不起。

  刘女士:我个人认为,公路必须得要大家的保养,就像你的车子一样,大家得爱护它。怎么爱护?你必须得用钱,用钱用人力去维护它。所以说收取一定的费用挺现实的。但长期收费的话,可以适当降低一些费用,这样的话老百姓普遍能接受,公民会比较认同。

  张柱庭说,从反馈的意见来看,焦点集中在长期收费是否合理。

  张柱庭:部分意见认为不合理,因为高速公路收费还贷企业投资,收费是合理的。当然,收费期到了,贷返还完了,不应该再收了,应该财政负担。但现在看,财政难以支付。国际上的做法是:欧洲最后一个不收通行费的国家——德国,今年宣布开始收。一是让所有公众财政交的税来负担,不公平;第二,别的国家收了,它不收,等于德国人民为其他国家出钱养路。从这个合理性上看,应该还是具备的。

  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交通运输部先后组织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和企业座谈会,多位部领导当面听取了专家学者、收费公路经营企业、运输企业、公路使用者及行业协会代表意见。同时各省也陆续召开了多次不同人群参加的座谈会。张柱庭介绍说,在座谈会上不同职业的人确实是畅所欲言,毫不避讳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张柱庭:参加了两次座谈,两个副部长亲自在那儿坐着,谦虚的听意见,做解释。北大、世界银行和政法大学的律师、媒体都请来了。一个部长给大家作说明,再请一个司长把修改的主要内容做介绍。介绍完了以后,开始听大家意见。意见提出后,副部长还亲自给出解释。一般是8:30到12:00,都抢着发言,时间还不够。

  交通部公布的信息显示,此次对《条例》修订的有关意见主要集中在:收费公路发展应突出维护公共利益、收费公路的统借统还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高速公路的养护收费制度、免收车辆通行费的范围、明确社会资本投资收费公路的合理回报范畴、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严格控制运营管理成本、加强收费公路运营主体服务监管等方面。

  张柱庭透露,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认真汇总、梳理、研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将吸收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对《条例》修订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适时报送国务院审议。

  张柱庭:按照常规,应该把这些意见做梳理,分分类,集中在哪几个问题上,提的意见有没有道理,有没有依据,确定采纳还是不采纳。有些提的意见很好,但现在不具备条件,可能要缓一缓。有一些属于法律解决的问题,就留给其他政策去解决。

(责编:闫璐、杜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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