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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三供一业”2018年前全面移交社会机构管理

2016年06月23日07:36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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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企“三供一业”2018年前全面移交社会机构管理

  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 实习记者 林子)长期以来,我国国企承担着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这“三供一业”的服务工作,为了减轻国企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昨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两部委《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2018年底之前,国企职工家属区的“三供一业”将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我国传统国企建立和兴办了一些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联系的机构和设施,承担了职工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服务职能,这对于国企的效率和活力都产生了不利影响,给国企造成了很大的运营维护成本负担,此外,设施老化等问题也影响了国企职工的生活质量。

  但如果将这部分业务移交给民企经营,期间又会产生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科研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等在内的大额移交费用。据称,四川省属国企“三供一业”改造移交费用需14亿元,黑龙江龙煤集团移交费用高达43亿元,“从全国来看,这笔费用就可能会达到上万亿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研究员王继承表示。

  对此,国务院本次提出,央企的移交费由中央财政补助50%,央企集团公司及主管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30%,其余由移交企业自身承担。原政策性破产央企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在完成移交之后,国企可能会以单位福利的方式把补贴直接发放给住户”,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此外,据本次《意见》指出,业主还可以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据业内人士分析,这将可以从很大程度上避免“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后出现“收费高、乱收费”等情况。

(责编:毕磊、沈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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