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区域电力交易机构市场管委会成立 电力市场化改革破冰
全国首个区域电力交易机构市场管理委员会——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8月25日成立,该委员会由送电省、受电省、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交易机构、第三方机构等类别代表组成。此举标志着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化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对于完善区域电力市场管理组织构架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意义重大。
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场管理委员会是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各类别市场主体代表组成的自治性议事协调机构,对于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各方意愿,保证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具有关键作用。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后,主要负责研究讨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章程、交易和运营规则,推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高级管理人员,并协调电力市场相关事项等。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在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非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市场主体,如果需要表达自身诉求,同样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市场管理委员会。比如,可以参与推选所在类别的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代表,选择具有广泛代表性、能够合理反映所在类别诉求、具有履职能力的合格代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向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或各专业工作组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议题后,提交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
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并不意味着政府彻底退居幕后。“按相关文件规定,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派员参加市场管理委员会有关会议,对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结果可以行使否决权。”该负责人指出,行使否决权是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职能的需要。只有当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审议结果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或损害了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共利益时,才能行使否决权,并应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以正式的书面文件提出否决的事项及依据。
对于市场管理委员会制度的推广,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市场管理委员会是由各类别市场主体代表组成,能够充分反映各方意愿,协调各方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形成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的电力市场环境,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因此,各地不管是否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中心,不管是按何种组织形式组建的电力交易中心,只要开展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均应抓紧组建相应的市场管理委员会。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于今年3月1日揭牌,其主要职责是为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提供服务,促进省间余缺调剂和清洁能源消纳。今年1月至7月,交易中心累计组织西电东送交易电量105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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