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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不因煤价回升动摇去产能决心

2016年09月24日17:05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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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不因煤价回升动摇去产能决心

  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备受关注。去产能效果如何?怎样看待煤炭价格快速回升?如何继续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有关负责人在23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进行了回应。

  煤炭去产能取得积极进展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煤炭去产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煤炭产量回落,价格回升,货款拖欠有所缓解,企业效益有所改善。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近期市场煤价出现了过快上涨势头,个别地区和一些电力、钢铁企业供应出现偏紧的情况。”他说,目前即将进入备冬储煤时期,为统筹兼顾煤炭行业去产能,保障稳定供应,促进市场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近日国家发改委与有关地区、行业和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加紧对煤炭供需形势进行会商和研判,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

  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全国煤炭产量同比下降约10%。同时,各地煤炭价格出现明显回升,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比年初上涨了180元/吨。

  “总的来看,当前煤炭供需关系改善,个别地区煤炭供应偏紧,既是去产能效果的直接体现,同时也受到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他说,一是受高温少雨天气因素影响,火电消耗大幅增加,电煤消费增长;二是违法违规生产、超能力生产和劣质煤生产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个别地区雨天铁路断道影响了部分煤矿运输,严格治理超载等在客观上也对部分煤炭公路运输带来影响。

  稳定煤炭供应措施陆续出台

  “当前煤炭价格过快上涨缺少市场基础,也不可持续,煤炭供应不会出现大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政府层面有充分的调控手段和调控空间。全国目前通过减量化生产和治理违法违规建设控制了约10亿吨产能,这部分产能是可控的,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有序释放。同时,目前全国的运力比较宽松,煤炭运输调配有较强的保障。

  他介绍,长远来看,通过统筹推进去产能、兼并重组、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优化布局等工作,可以进一步减少无效供给,持续扩大有效供给,提高煤炭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此外,国家还鼓励并推进煤炭供需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建立长期稳定、诚信高效的合作关系,确保供需的基本稳定。

  “针对现在出现的煤价上涨、局部供应偏紧,我们已经并将继续采取稳定煤炭供应和价格的有关措施。”他说,一是灵活实施煤矿减量化生产制度;二是在建煤矿通过增减挂钩,还可以释放一部分产能。

  他介绍,煤矿减量化生产制度控制了部分产能、产量释放,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再释放一部分出来。对符合条件的先进产能,可以在276至330个工作日之间释放。属于季节性供给变化的,可以阶段性地弹性生产,只要全年保持在276个工作日。全年生产超过276个工作日的部分,可以研究通过资源产能指标出让来解决。坚持企业自愿,既能够实现产量的调控满足供应,又保证减量化生产制度不动摇。

  他说,9月初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稳定煤炭供应、抑制煤炭价格过快上涨的预案,并启动了二级响应,日增加煤炭产量30万吨左右。本周又启动了一级响应,日增加产量规模50万吨左右。下一步,如果煤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仍然延续,将科学加大先进产能投放量,确保煤炭稳定供应。

  不因煤价回升动摇去产能决心

  从供需关系看,我国煤炭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这位负责人分析,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能源消费强度将有所回落,特别是随着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煤炭的市场需求很难有绝对增长的空间。目前,全国各类煤矿产能总规模全部形成有可能超出60亿吨,扣除净进口2亿吨,国内煤炭的市场空间仅有34亿至36亿吨。

  “煤炭去产能、控产量不仅信心不容动摇,力度也不能减弱,否则煤炭价格有可能再度下滑,煤炭行业脱困发展将难以实现。”他说,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去产能,不能因为价格波动就动摇去产能的决心。

  他还表示:“目前,有一种看法认为煤炭去产能过于依赖行政手段,市场作用发挥得不够。从事实看,这种看法是不准确的,与实际不相符。煤炭去产能是在尊重市场的前提下,按照市场规律来推进实施的。”

(责编:朱一梵、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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