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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全面施策 实现国土资源新作为

梅州勇闯新路,节约集约用地效益明显,有效整治工矿废弃地 

2017年11月13日08:37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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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国土资源厅陈光荣厅长(左2)率队前来梅州调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和垦造水田工作情况。梅州市温向芳副市长(右2)及市国土资源局梁维局长(右3)等陪同调研。受访者供图

  一直以来,五华县河东镇油田村的村民一直被沟渠淤积严重的问题所困扰,粮食产量低下。为了解决农田灌溉及排涝问题,当地的国土部门按照要求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田间新建硬底化渠道来解决困扰农业种植的洪涝和干旱问题,大大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农民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梅州国土资源系统按照“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服务宗旨,全力服务“一区两带六组团”发展格局,努力提高国土资源的供给质量和效益。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梁维提到,市国土资源系统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撰文:黄思华 颜洪波

  科学规划

  着力做好发展用地保障

  国土资源工作既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政治,又是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经济工作。当前,梅州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经济社会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土地供求矛盾突出,国土资源的支撑、保障功能显得尤为重要。

  加快振兴发展,出路在项目,希望在项目。当前,梅州正全力推进“一区两带六组团”的建设,招商力度不断加大。然而,随着众多项目纷纷落地,为梅州的加快发展增添了动力,同时对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大,项目用地缺口也逐渐增大。

  如何科学合理调整完善土地规划,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成为助推梅州加快推进“三大抓手”、构建“一区两带六组团”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因素之一。

  今年,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中期土地规划调整完善方案通过了省的审批并备案,同时争取到了省追加梅州市建设用地规模3.95万亩。这一次的土规调整,优化了全市建设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使土地规划能满足今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015年以来,梅州共争取到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2万多亩(含各类专项指标),获批准城市批次及独立选址项目建设用地122批(个),面积为8.2万亩,进一步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一来,梅汕高铁、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五华抽水蓄能电站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用地得到了报批。

  在耕地保护方面,梅州市国土资源部门也下了“苦功夫”。“最为宝贵的资源”“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中央多次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进行强调。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是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市、县、镇三级逐级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在2015年度省耕地保护考核中,梅州获得了三等奖。同时,在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面,8个县(市、区)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都通过了国土资源部和省的审查。目前,全市完成垦造水田项目立项123个,面积为13946亩;据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计划每年至少完成垦造水田1万亩以上,确保今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水田能够实现占补平衡。

  因地制宜

  废弃矿山变身旅游区

  临湖栈道上,拍照留念的游客随处可见;开放型园区里,三三两两的市民在夕阳余晖下散步,儿童嬉戏打闹的笑声远远传来。傍晚时分的客家小镇,洋溢着温馨幸福的气息。

  谁曾想到,2006年之前,这里还是荒芜的废弃石场。当时,这一带是梅江区三角镇东升村的原有棺材潭石场和东升石场的位置。由于长期开采,山体植被遭破坏后地表裸露,水土流失严重,地形地貌破坏对自然景观造成很大影响,不适宜继续开采,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两个石场实施关闭。

  然而,随着城市发展扩容,废弃的采石场严重影响城市景观,成了城市的一道“伤疤”。为实施废弃矿山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改善城市周边生态环境,梅州市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采取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的模式,把废弃石场纳入旅游文化景区建设,科学规划,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由广东鸿艺集团对废弃矿山进行开发式治理利用。

  如今,昔日的城市“伤疤”摇身变成了粤东首屈一指的生态旅游地标,实现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梅州市客天下旅游产业园对废弃矿山进行开发式治理的成功模式,实现了废弃矿山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成为梅州山区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的一个缩影和典范。

  近年来,梅州市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与相关产业发展融合推进,积极探索废弃矿山开发式治理模式。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工作还在继续。“我们将充分考虑废弃矿山的综合利用价值,在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基础上,采取‘宜绿则绿、宜用则用、宜耕则耕、宜景则景’的方法,对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运作的矿山环境整治项目,实行‘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梅州完成了第三轮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上报省国土厅审批。同时,19个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工作也已完成,并按照规划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上下联动

  节约集约用地显成效

  “土地总量是一定的,用一点就少一点,这就必须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所有的城市建设和人类活动都在土地上,这也决定着履行节约成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

  为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梅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制定方案加快盘活批而未供土地,做到多手段处置闲置土地,突出探索创新,打造特色模式,走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通过努力,2016年全市单位GDP建设用地相比2015年下降6.19%;在2015年度省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中,梅州获得三等奖。2016年,梅江区还获评全国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称号。

  位于市区中心的梅江区,行政区域总面积570.9平方公里,山多地少,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可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十分稀缺。近几年,梅江区城市面积不断扩大,但耕地面积仍能做到逐年增加。2010年,梅江区耕地面积为42240亩,2012年达到44550亩,年均增加了2.7%。

  按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2020年,梅江区耕地保有量任务为60345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44730亩。至2014年底,全区耕地面积73364亩,基本农田面积46121亩。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为确保任务完成,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资源,梅江区与市级相关部门建立了违法用地查处、重大项目用地等协商协调机制。

  让人欣喜的是,通过市、区联动,强化了国土资源管理一盘棋思想;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建立了国土资源管理共管责任制,将土地管理一家管大家用的模式向大家用、大家管转变;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工作依照标准,细化量化为辖区耕地保护、违法用地查处等具体内容,纳入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绩效考核范围,通过压任务、明责任,保障了全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向更高水平推进。

  同时,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梅江区积极推动批准建设总规模为6035亩的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工作,利用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东山谷、东山医院、芹洋半岛等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低丘缓坡未利用地报批1000多亩,有效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

(责编:初梓瑞、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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