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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部分地区风光发电已具平价上网条件

2019年01月24日08:04 |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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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发改委:部分地区风光发电已具平价上网条件

在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在资源条件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风电、光伏发电成本已达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水平,风电、光伏发电已经具备了不需要国家补贴平价上网的条件。

部分地区风光发电成本已达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水平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风电、光伏装机达到3.6亿千瓦,占全部装机比例近20%。风电、光伏全年发电量600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接近9%。2017年投产的风电、光伏电站平均建设成本比2012年分别降低了20%和45%。

孟玮指出,目前,在资源条件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风电、光伏发电成本已达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水平,具备了不需要国家补贴平价上网的条件。

针对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近期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孟玮表示,该通知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确保无补贴平价上网政策落到实处。归纳起来,重点是做到“四个保障”。

一是保障上网。在项目规划阶段,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督促电网企业加快建设接网工程,做好项目接网方案和消纳条件的论证工作,保障项目建成后能够及时并网运行。二是保障合同。平价上网项目由电网企业按项目核准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签订不少于20年的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均由电网企业保障好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同时鼓励平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入,完善支持就近消纳的输配电价政策。三是保障消纳。省级电网企业承担电量收购责任,保障平价(低价)上网项目的消纳。四是保障环境。在确保完成全国能耗“双控”目标条件下,对各地区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

2018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6.8%

在发用电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披露,2018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6.8%,增速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为2014年以来最高增速。

12月当月,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6.2%,其中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37.9%、20.6%和2.2%,水电同比下降0.9%。从用电看,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8.5%,增速较2017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

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8%、7.2%、12.7%和10.4%,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继续保持两位数以上较快增长。分地区看,全国所有省(区、市)用电正增长,其中,西藏、广西、内蒙古、重庆、四川、安徽、湖北、甘肃、江西、湖南保持两位数增长。

日供气量超过10亿立方米天数达18天

自去年11月进入供暖季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呈现“起点高、增速快、持续高位运行”的特点。

“起点高”体现在:去年11月21日,天然气消费量即突破上一年冬季8.62亿立方米的最高值。

“增速快”体现在:目前,日供气量超过10亿立方米的天数已达18天,最高时曾连续2天达到10.37亿立方米。截至1月20日,累计用气量超过6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超过15%。

“持续高位运行”体现在:自12月5日以来,日消费量一直保持在9亿立方米以上;国内气田保持高负荷生产,日均产量同比增加近2000万立方米;储气库发挥重要作用,每天动用近1亿立方米;天然气进口总体稳定,进口国别日趋多元;天然气价格总体平稳、好于预期。

孟玮表示,由于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资源准备扎实充分,人民群众取暖用气得到较好保障。下一步,为确保春节前及节日期间天然气稳定供应,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着力做好“三稳”工作。

一是稳供应。持续加强资源统筹调度,协调供气企业备足资源,目前储气库、储气罐储备资源充足,有能力保障天然气供应总体平稳。二是稳价格。及时掌握节日期间天然气价格波动情况,严厉查处借机炒作、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稳运行。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督促供用气企业加强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平稳运行。(记者 支彤)

(责编:王绍绍、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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