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内原油期货市场发展的五点建议
国际保护主义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造成国际能源金融市场频繁震荡,尤其是在全球原油需求疲软和供应过剩情况下,国际油价大幅波动。4月21日,WTI原油期货合约价格暴跌至-37.63美元/桶,史无前例地出现了“负油价”。当前,全球第二波疫情来势汹汹,美国疫情的不确定性再度引发金融市场震荡,国际原油期货收盘价格持续下跌。全球市场集体下挫,市场情绪整体低迷。与此同时,欧佩克产油国的原油产量和出口量却有所增加,市场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大,或使已经饱和的原油市场加剧失衡。
作为国际原油市场的被动“参与者”,我国能源金融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受国际油市波动影响。掌握原油定价权这一能源金融市场的定价标杆,是应对国际油市剧烈变化和各方博弈日益激烈的有效举措。在国际油市剧变、经济周期性波动与下行压力加大的特殊时期,我国应抓住机遇,多措并举,推进能源金融市场政策调整,积极融入国际石油定价体系。
第一,稳定国内原油期货市场,提升人民币石油定价权。当前,我国在国际石油市场上的定价话语权与我国作为全球原油最大进口国和第二大消费国的地位不相匹配。美元计价和结算体系更是使我国原油进口频繁遭受美元波动和地缘政治事件影响。面对国际油市的剧烈波动,应该抓住原油贸易格局转变契机,顺势完善国内原油期货交易体制,加强原油期货市场管理,适度扩充原油期货交易品种及交割库容,逐步推动上海原油期货成为亚洲原油定价基准,以降低国际油价波动对国内原油期货市场的影响程度。同时,应该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双边贸易往来,推进原油贸易与一般商品和服务贸易相结合。并加快完善跨境人民币结算体系,推动石油贸易及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以人民币国际化助力提升我国在国际石油定价方面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第二,推进金融市场开放,提高海外资金在国内原油市场参与力度。从石油美元体系的形成与运行经验来看,金融市场的开放水平和成熟程度是其成功的关键。应该以前不久监管部门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即“QFII/RQFII新规”)为指导,加快建立健全人民币回流机制和融通路径。在我国资本账户尚未完全放开的背景下,应充分利用好我国作为全球原油最大进口国和第二大消费国身份,通过为资本未开放项目下的海外流通资金提供回流渠道和可投资产品,吸引更多国外资本流入国内,增强我国原油期货市场流动性。
第三,深化金融监管改革,增强原油期货市场信息透明度。原油期货交易规则透明,市场相对公平,是原油交易市场成为区域定价中心的主要因素之一。在国内原油市场交易规模较小,影响力较弱,尤其是早期市场信息透明度较低的背景下,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协商交易往往面临较大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内原油期货市场持仓量和影响力的扩张。应进一步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技术,创新金融监管方式,加快在我国原油期货市场建立及时、准确的信息采集和发布平台,提高市场信息和数据的公开度与透明度,降低投资者参与期货市场交易的合规和运营成本,以引导市场基于正确的供求关系形成合理价格预期。
第四,加强风险预警与防范,提升原油期货抗险与应急能力。当前我国原油期货市场仍然面临较大风险。一方面,国际原油市场变化莫测,长期积累的风险隐患逐渐暴露;另一方面,国内原油期货市场可交割油种多数来自于中东地区,地缘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较大。国内原油期货市场风险计量体系尚不完善。期货、类期货交易本身存在无限暴涨暴跌风险。应健全国内原油期货市场的风险预警与防范体系,既要完善期货市场交易标准,积极融入国际原油期货与现货的标准化交易体系以实现风险规避,又要加强一线和穿透式监管,清理整顿存在无限亏损风险的不合规期货产品。同时,要积极防控输入性金融风险,以维护我国原油期货市场平稳运行,提升原油期货的抗风险能力和应急能力。
第五,加大鼓励性政策支持,推动原油现货市场发展。全球三大原油期货都是基于原油产地,其本身的原油现货市场较为发达。而我国原油现货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能够参与到国内原油现货市场的机构依然有限,加之国内原油交割库较为分散,且面临分散分布的风险,参与现货交割的贸易商在实际交割过程面临库源不足的障碍。在疫情导致全球原油贸易供应链受损的情况下,应该加快推动本国原油现货市场发展,加大鼓励性政策扶持力度。例如,通过关税优惠、放开价格管控以及逐步下放原油进口权等,增强我国对于原油的获取能力、生产能力和储备能力。
(作者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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