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革委發出通知,決定自2013年7月10日起,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不作調整。通知規定,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將天然氣分為存量氣和增量氣。存量氣門站價格每立方米提價幅度最高不超過0.4元,其中,化肥用氣最高不超過0.25元。增量氣門站價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氣)價格的85%確定。調整后,全國平均門站價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5元。
通知指出,我國天然氣價格調整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市場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的與可替代能源價格挂鉤的動態調整機制,逐步理順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2011年國家在廣東、廣西開展了試點,取得了預期效果。【詳細】
10月14日,國家發改委在官方網站發布公告:冬季是天然氣消費高峰期,供需矛盾較為突出,“需從增加有效供給和強化需求側管理等方面入手,多管齊下,統籌做好各項工作”。
“各地要按照我委《關於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抓緊出台天然氣銷售價格疏導方案和配套措施,爭取冬季用氣高峰前完成全部疏導工作,切實發揮價格杠杆調節供需的作用。”公告稱,“同時,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在終端消費側推行季節性差價和可中斷氣價等差別性價格政策,促進移峰填谷和節約用氣,緩解天然氣供應壓力。”
“這是在用價格手段控制天然氣的整體供應和消費。”林伯強解釋,“或者說,這是在為未來的終端天然氣漲價作鋪墊。”【詳細】
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悉,12月17日下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組織召開《關於實施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價(征求意見稿)》的討論。經歷數年醞釀后,居民用氣階梯氣價政策終於接近尾聲。某參會人士對記者說,經過此番周密詳細的討論后,該征求意見稿將很快上報至國務院,並有望於2014年初推出或適時擇機推出。
“調整氣價,現階段來講希望能達到兩個效果,從宏觀上希望促進節能,這樣一來,現階段用的越多就越貴﹔從微觀角度講城市燃氣企業目前還不是完全成本定價,各類天然氣用戶之間存在交叉補貼,階梯氣價能夠幫助燃氣企業傳導出一部分成本,從而推動天然氣下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某資深燃氣專家對記者說。【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