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能源

發改委:今年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擴圍 新納12個省級電網

2016年03月15日09:54 | 來源:人民網-能源頻道
小字號

人民網北京3月15日電(記者杜燕飛)近日,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於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今年將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陝西、江西、湖南、四川、重慶、廣東、廣西等12個省級電網,以及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省份的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列入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

《通知》要求,已開展試點的省份要認真總結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經驗,未納入2016年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省份,也要抓緊開展輸配電成本調查,做好輸配電價測算准備工作,為2017年全面推開輸配電價改革打好基礎。同時,穩慎推進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市場化。

自從去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后,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便正式拉開帷幕,首要任務就是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獨立、明晰的電網輸配電價和准許總收入。

發改委新聞發言人趙辰昕14日表示,自2014年首次在深圳市啟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以來,我國逐步擴大了試點范圍。2015年在內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寧夏、雲南、貴州6個省級電網開展了先行試點。而此次擴大試點范圍后,將覆蓋至全國18個省級電網和1個區域電網,標志著輸配電價改革全面提速。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新入圍的試點省(區、市)要在今年5月底前上報輸配電價改革方案,並在10月底前報批當地電網輸配電價總水平和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標准,情況復雜的地區可適當推后。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通知》提出,探索建立對電網企業投資后評估制度,對企業不合理、無效的投資和成本,不予納入輸配電價。同時,結合輸配電價改革及各地電力市場建設和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進展,健全和規范市場交易規則,穩慎推進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市場化,建立電力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制度,鼓勵和支持地方探索完善電價市場化條件下的監管方式。

此前,2月26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於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的復函》,批復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組建方案。3月1日,兩個電力交易中心分別挂牌。

(責編:杜燕飛、王靜)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