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截至5月12日,全国煤矿共发生10起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其中包括1起特大煤矿安全事故),仅贵州省就发生了3起。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违反《七条规定》的结果。
- 贵州省煤炭资源储量达497.28亿吨,居全国第五位。经济欠发达、地质结构复杂、煤矿灾害严重,道路倚山而建,每一条现实存在的原因似乎都在掣肘着贵州煤矿安全生产。
- 频频发生的矿难,除了煤矿自身管理存在问题外,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管缺失,似乎更是事故发生的症结所在。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