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决定内容之能源改革要点 | 内容 |
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 | 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 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 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
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 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 |
完善税收制度 |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 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
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 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
2013年部分能源价格政策一览:
油品升级加价方案出炉: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详细】
页岩气产业政策发布:鼓励各种投资主体进入页岩气销售市场,对页岩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定价。【详细】
核电新建机组将实行统一标杆电价:发改委将现行核电上网电价由个别定价改为对新建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并核定全国核电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43元。【详细】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至1.5分:自9月25日起将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之外的其他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5分钱,将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分钱。【详细】
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补贴每千瓦时0.42元: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详细】
新疆启动资源税改革 原油天然气税率为5% 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同年12月1日,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到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贵州、宁夏等12个西部省区。【详细】
油气从价定率先行 资源税改革全国启动 在现有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从2011年11月1日起,对原油、天然气按销售额的5%-10%征收资源税,但煤炭资源税税收缴纳标准并没有变化。【详细】
原油成品油进出口体制谋变 发改委要求自9月底开始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国范围内所有石油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装置能力、生产情况、技术经济和环保指标等内容进行普查,这被解读为是在为向地炼开放原油进口资质做一定准备。【详细】
阶梯电价2012年7月1日起全国试行 首档电量每户180度,每度电0.5224元;二档电量为每户181-280度,每度电加价0.1元,按0.6224元执行;三档电量为每户281度以上,每度电加价0.3元,按0.8224元执行。【详细】
发改委调整上网电价 决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降低有关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提高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海南、河南、湖北、宁夏等省区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并对环保发电企业给予鼓励。【详细】
非居民用气价上调 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挂钩 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价格的85%确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