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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0条街严禁路边停车 司机不在车内一律拖走

岳亦雷

2015年07月29日08:58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北京30条街严禁路边停车 司机不在车内一律拖走

  开车的市民要注意了!昨日,北京晨报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即日起,本市有130条大街被列入停车管理示范大街。其中,东西长安街、鼓楼外大街、祈年大街、西直门外大街、车公庄大街等被列为“禁停严管街”,对驾驶人不在车内的立即予以清拖,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百条大街已划停车位

  即日起,北京交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静态停车秩序整治行动,以全市130条停车管理示范大街为重点,实行分类严管。此次130条停车管理示范大街重点整治区域分为“禁停严管街”和“停车入位规范街”。

  其中,东西长安街、鼓楼外大街、祈年大街、西直门外大街、车公庄大街等30条未施划停车泊位,严格禁止停车的道路,列为“禁停严管街”。

  体育馆路、平安大街及延长线、金融大街、前门西大街、劲松路、安定路、复兴路等100条已施划停车泊位,需要加强规范管理的道路,列为“停车入位规范街”。

  规范街违法罚200元

  交管部门将对以上130条停车管理示范大街分类严管。在“禁停严管街”,对驾驶人在车内的,由民警指出其违法行为,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对于拒绝立即驶离的,按照“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指示或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线指示”处100元3分处罚;对驾驶人不在车内的,立即予以清拖,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在“停车入位规范街”,对驾驶人在车内的主动劝离,拒不驶离的民警现场处罚,对驾驶人不在车内的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处以200元罚款,对法规明令禁止停车地点停放车辆予以清拖。

  交管部门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明令禁止的影响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停车行为,包括路口范围停车、人行横道停车、机动车道内停车、占压消防通道、公交车站停车、人行步道停车影响行人通行等,对发生此类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清拖。

  利用监控及时发现

  交管部门表示,将充分利用电视监控、固定监测等科技设备开展视频巡控,及时发现违法停车突出点段,部署警力开展针对性治理,确保违法停车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并在年底前持续推进,确保本市道路停车秩序环境达到最佳水平。

  整治期间,交管部门将依托“一区一警”机制,联合各区县街道、居委会合理规划,增设停车位,设置单行单停或双停、夜间限时停车等方式合理增加停车泊位。同时,交管部门还积极协调区县管委、交通委加强对停车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停车经营企业参与停车秩序维护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占道私划车位、违法乱收费问题,积极协调治安、城管、区县发改委、交通委、街道进行清理整治。

  北京晨报记者 岳亦雷

(责编:闫璐、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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