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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推进居民阶梯气价改革 气价最高涨50%

2015年08月11日10:49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东莞推进居民阶梯气价改革 气价最高涨50%

推进居民阶梯气价改革是东莞2015年推进气价深化改革的重点。8月10日,东莞市发改局正式对外发布两套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征集多名听证会代表。

按照两套听证方案,今后多用气者将面临多付费的情况。其中按照方案二,实施阶梯气价后,第三档气价将较现行气价上涨50%。

南方日报记者 黄少宏 实习生 陈淑君

特许经营商称定价成本高于气价

自从2003年底启动城市管道天然气建设以来,东莞已发展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50多万户,工商业用户1900多户,年售气量超过8亿立方米,其中居民年用气量约1.2立方米。2014年,经价格听证和东莞市政府同意,东莞市管道天然气价格实现同类同城同价,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由原大市区3.6元、其他镇区4.4元统一调整为全市3.6元,打破了当地以往价格听证只涨不跌的历史。实施第一年便累计为当地居民减少天然气支出超5000万元。

不过这一居民用气价格实际上已经低于管道天然气企业的经营成本,形成价格倒挂,并不利于城市管道天然气建设及节约能源使用的长远发展。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是东莞市城市管道天然气的特许经营商。经成本监审,东莞新奥2012—2014年度城市管道天然气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3.7695元/立方米(不含税金、利润),高于目前东莞市居民天然气3.6元/立方米的气价。

东莞市此次发布的听证方案显示,阶梯气价将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重点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两套听证方案测算方式不同

市发改局表示,由于东莞市管道天然气以预购气方式为主,难以全面准确统计用户的用气量情况。按照上述原则,两套听证方案分别采取抄表气量统计和居民耗热指标测算两种方式,分别统计东莞市用户用气量情况。

具体来说,方案一按照抄表气量的方式进行数据统计,将第一档年户均用气量定为0—300(含)立方米/年·户,第二档年户均用气量定为300—499(含)立方米/年·户,第三档年户均用气量定为490立方米/年·户以上。

在每个档次定价上,方案一是按照1:1.1:1.4比价关系给各档次用户制定阶梯气价。其中第一档气价为3.60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为3.96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为5.04元/立方米。

相比方案一,方案二按照居民耗热指标测算的方式进行数据统计,将第一档年户均用气量定为0—370(含)立方米/年·户,第二档年户均用气量定为370—560(含)立方米/年·户,第三档年户均用气量定为560立方米/年·户以上。

在各档次定价上,方案二按照1:1.2:1.5比价关系进行分档定价。其中第一档气价同为3.60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为为4.32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为5.40元/立方米。

仔细比较可以发现,相比方案一,方案二每个档次之间的用气量间隔较大,但第二档和第三档气价也同样较方案一要高。

市发改局认为,实行阶梯气价后,东莞市超过80%的居民天然气的燃气费支出不受影响。总体上,居民梯度气价方案对东莞市大多数居民用户影响不大。

管道液化气暂不实行阶梯价格

在两套听证方案外,市发改局同时发布了相关的配套措施。该局明确,对于预购气用户,按照计价周期内累计购买的气量执行阶梯气价。而对于抄表后付费用户,按照计价周期内累计抄表气量执行阶梯气价,气量在计价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将继续对低收入群体实行气价优惠政策。凡东莞市户籍的在乡孤老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残疾军人、革命烈士(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每户每月18立方米以内用气量按居民用气价格的40%计收。而超过的部分按照阶梯气价标准收取。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居民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的,可以适当增加用气基数。

对于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的,如用气人口超过4人,每增加1人可在各档年户均用气量基础上增加90立方米。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气价按第一、二档平均气价水平执行。其中第一套方案为平均每立方米3.78元,第二套方案为平均每立方米3.96元。

市发改局还强调,东莞市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将暂时不实行阶梯价格制度。此外,考虑到东莞市以预购气方式为主,各月以及各季节用气量差异难以统计,计价周期拟定为按年。

■链接

8月24日前可提意见

面对两套阶梯气价听证方案,你是否有自己不同的意见或建议?需要提醒的是,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至8月24日,有意见及建议的社会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东莞市发改局。

通讯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

邮政编码:523888

传真号码:0769—22830690

电子邮箱:fgjjgk@qq.com。

市民可报名下月听证会

按照计划,东莞市发改局将于9月中下旬举行东莞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届时将会邀请消费者9名(含低保对象1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消委会、市燃气行业协会各1名,专家学者2名,经营者2名共17人参加听证会。旁听人员公开自愿报名。

个人消费者、以及经营者采取自愿报名形式。有意向的市民可登陆东莞市价格信息网或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传真或邮寄至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至8月24日(现场报名时间: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阶梯气价方案

方案一:

按照抄表气量统计

分档 年户均用气量(立方米) 价格(元/立方米)
第一档 0—300(含) 3.60
第二档 300—490(含) 3.96
第三档 490以上 5.04

方案二:

按居民耗热指标测算

分档 年户均用气量(立方米) 价格(元/立方米)
第一档 0—370(含) 3.60
第二档 370—560(含) 4.32
第三档 560以上 5.40

各档用户支出影响情况

方案

第一档

用户

第二档用户 第三档用户

月(年)

支出

月支出 年支出 月支出 年支出
方案一 无增加 小于5.7元 小于68.4元 5.7元以上 68.4元以上
方案二 无增加 小于11.4元 小于136.8元 11.4元以上 136.8元以上

居民天然气用气量统计说明

数据统计方式 各档年户均用气量(立方米/年·户)

第一档

(覆盖80%用户)

第二档

(覆盖95%用户)

第三档

(覆盖95%用户)

以抄表气量统计 299(含)以下 299—489(含) 489以上

以居民耗热

指标测算

368(含)以下 368—558(含) 558以上

制表:曹琪伟

■解读

两套方案对第一档用户月(年)支出没有增加。

方案一对第二档用户月支出影响小于5.7元、年支出影响小于68.4元,方案二对第二档用户月支出影响小于11.4元、年支出影响小于136.8元。

方案一对第三档用户月支出影响在5.7元以上、年支出影响在68.4元以上,方案二对第三档用户月支出影响在11.4元以上、年支出影响在136.8元以上。

(责编:杜燕飞、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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