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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11月20日起非居民用天然气价下降0.7元/立方米

2015年11月18日17:07  来源:人民网-能源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1月18日电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将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并由现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

对此,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按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政府管理价格的非居民用气600多亿立方米测算,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集中供热、出租车,以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430亿元以上。

发改委指出,如果考虑政府管理价格的天然气价格降低,对市场化定价的天然气的带动影响,则占国内消费总量的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气价格都有望降低,可以更大程度地减轻下游行业企业负担。与此同时,气价降低也有利于天然气清洁能源推广利用,进而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

通知指出,有关方面要切实做好天然气公开交易工作,非居民用气应加快进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由供需双方在价格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开交易形成具体价格,力争用2-3年时间全面实现非居民用气的公开透明交易。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要定期向社会发布交易信息,尽早形成公允的天然气市场价格。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和落实。要尽快疏导天然气销售价格,释放降价红利;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切实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

(责编:杜燕飞、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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