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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有了落地"施工图" 鼓励各种市场主体参与售电市场

2015年12月01日10:4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手机看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30日发布电力体制改革6大配套文件。如果说,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是新一轮电改的“设计图”,那么此次发布的配套文件则是指导电改落地生效的“施工图”。

  《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说,输配电价改革有利于发电端成本向用电端传导,降低企业和社会用电成本。

  同时,此次文件明确要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

  《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建立优先购电制度保障无议价能力的用户用电,通过建立优先发电制度保障清洁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发电优先上网,通过直接交易、电力市场等市场化交易方式,逐步放开其他的发用电计划。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梁昌新说,意见一大亮点就是建立优先发电制度,规范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优先发电,推动清洁能源消纳。

  国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张玮认为,随着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日益完善,各类电源竞价上网,低成本发电资产将获得竞争优势,环保高效的机组将得到更大空间,促进大容量高效机组替代小机组发电,以及水电和风电等清洁能源优先发电。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明确了优先购电制度,保障民生用电。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逐步放开售电业务,进一步引入竞争,鼓励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售电市场。

  王强说,售电侧改革后,参与竞争的售电主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三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未来,公众和企业购电时的选择将多元化,可从价格、服务等多方面进行考量。

  《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公平、规范、高效的电力交易平台,引入市场竞争,打破市场壁垒。

  同时,意见明确要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王强说,交易机构的独立性体现为:在职能定位上,交易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在组织形式上,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组建交易机构。

  此外,《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明确,可建立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组成的市场管理委员会。

(责编:杜燕飞、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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