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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痛批污染企业 放狠话更要出狠招

惠铭生

2014年01月02日14:58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截至去年12月31日,宁波2013年的灰霾天数为138天。近日,宁波市副市长陈奕君在整治工作会议上,怒斥一些污染企业连断子绝孙的钱都敢赚,不知道社会责任。(1月1日《都市快报》)

雾霾连天,人们的肺成了大气“吸尘器”,健康安全如何保障?陈副市长怒斥一些企业,一点也不为过。

对于污染企业,各级地方政府不乏监管部门,如环保局;也不乏法律制度,如我国《环境保护法》等,但值得拷问的是,一些企业,尤其是一些大企业,何以能动辄圈地几千亩,赚大钱却享受着税收优惠,而且还污染着当地?多年来,一些污染大户赚着断子绝孙的钱,却不见监管部门身在何处。

若问答案,不外乎以下三个。一是,招商变“招伤”,为了追求GDP,盲目上项目,一些污染大户被“引狼入室”;二是,为了片面追求财政收入,一些地方政府只管征税,不管污染,甚至充当“保护伞”;三是,一些环保部门“靠污吃污”,只管收费,不管排污……

窃认为,陈奕君副市长不能只斥责污染企业的“无良”,也要谴责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无为”,更要自省、检讨自己对环保工作管理的“无方”。

拒绝污染企业赚断子绝孙的钱,企业家的良心靠不住,副市长的怒斥作用也很式微。杜绝污染企业挣断子绝孙的钱,官员的怒斥,只能逞一时之能,图一时口头之快,而应该靠制度和法规。比如,地方政府要摒弃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观;整治污染企业,地方政府要有科学的、一揽子计划,哪些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的企业需要淘汰或者迁出,要通盘考虑,整体、有计划地进行;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污染企业等。总之,要想彻底根除污染企业“断子绝孙的钱都敢赚”的卑劣行径,不能依靠官员一时心血来潮的情绪,或者拍脑门式的权力指向。 (惠铭生)

(责编:杜燕飞、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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