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 协同创新中心主任 林伯强
大量能源消费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造成近年来全国大面积雾霾的主要原因,有效治理雾霾需要减少煤炭消费。同时,充足的能源供应是保障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因此,减少煤炭消费必须解决好替代能源问题。可以大规模替代煤炭的清洁核电需要比较长的建设期;风电、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非常小,这也意味着短期内最可能的煤炭替代选择是天然气。
我国2007年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2013年进口量超过500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升至31.6%,可以预见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还将迅速提高。过去的天然气定价机制采取行政定价为主的成本加成法,无法反映资源的稀缺性,从而正确传导价格信号和配置资源。除了解决进口天然气与国内天然气价格差异的气价倒挂问题,改革天然气价格机制可以提高天然气使用效率和保障天然气供应。
对于改革的时机。笔者认为,首先是天然气消费量持续快速增长,对外依存度持续攀升,雾霾治理又增加了天然气需求,因此天然气供需平衡压力日益增大,将倒逼天然气价格改革进程。其次,近期石油价格大幅度下跌,由于天然气与石油具有很强的替代性,天然气价格也会相应调整,而且由于石油供需新格局的形成,今后价格大幅度上涨的预期比较小,因此对天然气改革的影响有限;再次,目前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结构比重较小,现在进行改革的影响显然比较小。此外,居民用气价格常常是价格改革最困难的环节。而目前居民用气对调价的敏感度较小,一旦今后许多大城市居民采取天然气供热,这将使得居民天然气支出占收入比例大幅度提高,因此,如果目前不尽快进行居民天然气价格改革,届时改革困难度将更大。在天然气占能源结构比例和居民消费量较小的情况下,尽快进行价格机制改革可以减少改革的整体影响和阻力。
2013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明确了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和适用范围。将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节转移至门站环节,通过将管道天然气价格与替代能源(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挂钩,实行政府指导的最高上限价格管理,推行“存量气+增量气”门站价调整方案。之后陆续开始调价,气源地调价幅度较小,非气源地调价幅度则接近规定的调价上线。同时,为理顺上下游气价关系,部分省份主动调高气价和推进居民阶梯气价改革。由于最近国际石油价格大幅度下跌,天然气价格也会相应疲弱,可以预计2015年将可以完成存量气、增量气价格并轨,这意味着非居民用气与替代能源的价格基本理顺,天然气门站价格进入市场化定价。
如何使市场化的门站价格与终端用户价格市场化联动,是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要环节。也就是说,2015年在完善门站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需要推出终端气价传导机制(包括居民阶梯气价改革配套)。政府应该考虑逐步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主要是商业和工业的终端用户价格),采用市场定价。由于天然气和其他能源具有替代性,非居民用户可以通过价格在替代能源中进行选择。
当然,由于目前天然气生产环节竞争不足,政府需要加强对天然气生产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管,防止垄断定价。通过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倒逼天然气行业体制改革,形成竞争的天然气市场。
天然气价格改革需要兼顾公平和效率。天然气价格改革需要考虑一些群体的承受力和可接受程度。首先,天然气价格改革需要照顾不同地区和不同用户对价格的承受能力,政府通过设计有目标的价格补贴措施,解决产生能力问题。其次,居民气价改革常常是能源价格改革最困难的一环,长期以来居民用气价格低于工业用气价格,存在严重的交叉补贴现象。因此,在民用气领域实施阶梯气价是推动居民气价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措施。阶梯气价是针对不同的用气量征收不同价位的气价,在提高资源效率的同时也体现了公平。由于高收入群体对气价不太敏感,容易导致其对天然气的过度使用并产生不必要的浪费。对高收入群体征收较高气价,可抑制不必要的消费,提高用气效率,有利于增强其节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