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品油定价机制,今天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再次开启。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推出后,已经经历了15次调整(包括完善改革前的2次),其中“8涨7跌”,在改善炼油企业效益、减少商业投机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定价机制在缩短调价周期、提高透明度方面仍有进一步完善空间,而未来的市场改革中仍需配套政策支持。
新机制政策效果初现
去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出台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善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但是,完善后的价格机制同时规定,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做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自新定价机制完善改革以来,中国成品油市场经历调价最多的一年,2013年共经过15次调整(包括完善改革前的2次),其中“8涨7跌”,汽油累计上涨5元/吨,柴油累计下跌15元/吨。在定价机制完善改革以后,成品油市场贸易商操作难度日益增大,不少贸易商不得不转型于仓储或零售,甚至退出成品油市场。
对生产企业而言,成品油定价机制完善改革后调价次数变频繁,炼厂的销售价格将能更及时地反映成本价格的变动,有利于炼厂利润的保障。卓创资讯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中石油炼油年均毛利在-122.16元/吨,较2012年减亏156.5元/吨,而中石化炼油年均毛利更是转亏为盈达到57.47元/吨,较2012年减亏119.6元/吨。
金银岛市场分析师齐绪名表示,从下游终端及贸易商来看,由于新定价机制的实施,对后期市场的判断难度系数增大,大单囤货套利现象明显减少,多数业者均持按需定购的心态,即使上调预期明显,但结合实际市场需求以及调价幅度,业者备货也持谨慎操作心态,严重打压了市场上投机倒把的行为,规范了国内成品油市场的合理运行。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陈晴也认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完善改革是比较成功的,一方面使得成品油市场趋于市场化;另一方面也更大程度地兼顾了生产企业的成本覆盖,使得其炼油积极性提高,利于提高国内资源供应;并且兼顾了消费者的感受,使得国内“涨多跌少”、“国际跌、国内涨”的质疑之声渐渐平息,政府的定价权威得到肯定。
定价机制仍有改革空间
虽然新的定价机制将先前定价机制中滞涨滞跌、涨多跌少的局面避免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市场投机,但业内认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仍旧存在一定的缺陷,并且市场化的程度也还很有限。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新的成品油机制缩短了调价周期,并取消了调价幅度限制,有明显的进步,但是10个工作日的周期仍然较长,未来还可以把成品油调价周期再进行缩短,如缩短至1周,周期越短与市场越接近。此外,政府在定价机制中的职能并没有改变,市场化仍有一定距离。新的定价机制出台后,政府在成品油定价中的角色仍旧是主导和监管两者合一的。而市场化后,应该是需要企业来自行调整价格,政府只是监管的角色。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任浩宁也认为,目前我国成品油调价周期与国外相比仍然较长,我国台湾地区是1周,韩国基本随时可以调,都比我国现在调价周期短不少。建议下一步可以把成品油调价周期缩短至5个工作日,最后还可以缩短至3个工作日,这样更能与国际接轨。
“此次机制调整,将原油的挂靠油种做了调整,但是却没有公开。与之前调价方向中的“提高机制运行的透明度”相悖。虽然有考虑到国家能源安全以及本着对国内生产企业、消费者及国际社会负责的态度,但是不透明后,国内的成品油市场也缺乏了监管,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较大的限制。”陈晴说。
市场改革仍需体制改革配套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中国石油大学教授、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表示,价格改革与市场改革应该是相互匹配的,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市场还不成熟价格就完全市场化,可能会造成价格被少数大企业操控,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目前成品油面临的主要不是价格问题,更多的是市场问题,在价格改革推进的同时,市场改革也应该跟上。
任浩宁认为,从目前来看,随着我国成品油调价周期的缩短,未来成品油价改可能面临瓶颈,如果继续推行改革,势必需要改变目前相对垄断的市场,就可能触及央企核心利益,改革难度很大,需要配套相关的行政体制改革才能推进下去。
“近年来,虽然政府多次提出鼓励民资进入石油等能源领域,但是收效甚微。目前央企在此领域具有政策、资金、对地方影响等诸多优势,一般民企参与进来根本无法与之竞争。欲保障民企能够进入油气市场,首先要对与能源央企关系密切的国资委、能源局进行体制改革,减少项目审批,同时加大对央企的监管,只有他们工作到位了,央企才会跟着改,这样民企进入才能有一个公平、健康的环境。”任浩宁说。
在陈晴看来,垄断不除,市场化的脚步就无法迈进。中国要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就要打破石油市场垄断的“坚冰”,完善石油市场准入制度,打开石油终端销售市场,放松合理引导石油行业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打破国内石油市场的地域垄断,积极培养市场主体。同时,市场的开放也是规避石油风险的一个途径。市场竞争也有利于降低国内炼油企业的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