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结束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加快,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2012年的9.1%提高到2013年的9.8%。能源生产方面,预计2013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重达30.6%,较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关停小火电机组447万千瓦,淘汰落后煤矿1874处、产能约2亿吨。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大型能源基地贡献率明显提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介绍,2014年,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继续提高至10.7%,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要达到32.7%,天然气消费比重要提高至6.1%,煤炭消费比重要降至65%以下。
落实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将是2014年能源工作的重点之一。国家将严格控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煤电项目,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厂,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2014年,京津冀鲁将实施联防联控,削减原煤消费1700万吨。全国将关停小火电机组200万千瓦,煤电机组力争实现100%脱硫、70%脱硝。确保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东部煤电的减少将由西部电力补充。将加快煤电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在具备水资源、环境容量的煤炭富集地区建设大型煤电基地,加快配套输电通道建设,增加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清洁电力供应。
另据国家能源局1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32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
分产业看,2013年第一产业用电量1014亿千瓦时,增长0.7%;第二产业用电量39143亿千瓦时,增长7.0%;第三产业用电量6273亿千瓦时,增长10.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793亿千瓦时,增长9.2%。
本报北京1月14日电(记者鲍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