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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获批 将建低碳奥运专区

2015年07月30日08:41  来源:人民网-能源频道  手机看新闻

  张家口市宣化县中电投新能源基地发电场。新华社记者 杨世尧摄

人民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杜燕飞) 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同意设立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

《规划》明确,到2020年,示范区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全部城市公共交通、40%的城镇居民生活用能、50%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可再生能源,40%的工业企业实现零碳排放。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400亿千瓦时以上。通过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年替代化石能源140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约3600万吨、35万吨和6万吨。

《规划》明确下一步聚焦实施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大容量储能应用、智能化输电通道建设、多元化应用等四大工程,提出了打造低碳奥运专区、可再生能源科技创业城、可再生能源综合商务区、高端装备制造聚集区、农业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示范区等五大功能区。

对于“低碳奥运专区”,《规划》表示,在奥运场馆电力和热能供应方面,奥林匹克中心和其他赛场用电100%采用可再生能源。在市政和交通方面,在崇礼县(奥运专区)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用电用热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在交通运输方面,打造可再生能源交通运输体系,专区内交通运输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设施供能。在民居方面,奥运村、崇礼县城、风景区和周边农村采暖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

根据《规划》,示范区将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大规模融入电力系统的新型规划管理体制、电力市场体制、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其中,为解决制约当前弃风、弃光、限电、可再生能源交易机制缺失等问题,重点开展包括发电、用电和输配电在内的电力价格体制改革,鼓励企业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局域智能电网建设,完善示范区跨省区市电力交易机制,向京津冀地区输送电力。

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王仲颖认为,《规划》提出通过在局部区域开展先行先试为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探索新模式,希望通过张家口示范区率先打破制度藩篱,破解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为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探索新机制、新路径。

张家口市位于河北省西北部,是我国华北地区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国家规划的新能源基地之一,目前正在与北京一道申办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

数据显示,2014年底,张家口市风电并网装机660万千瓦,光伏发电并网装机40万千瓦,秸秆生物质发电装机2.5万千瓦,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51亿千瓦时(折合499万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27%。

 

(责编:杜燕飞、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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