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南京市政府獲悉,南京將大幅提高已十多年未調整的排污收費標准,新標准將較原標准提高2至8倍。同時,超標排污的企業還將被加倍征收排污費。
南京現行排污收費標准是2002年開始執行的國家標准,征收排污費的主要是四大傳統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南京市環保局專家認為,現有標准征收的排污費在企業生產成本中佔比較低,經濟杠杆作用明顯不足。
根據《南京市排污費征收標准調整方案》(送審稿),南京此次排污費征收標准調整,在4項主要污染物基礎上增加了污水中嚴重影響人類健康的鉛、汞、鉻、鎘、類金屬砷這5項重金屬污染物,以及形成霧霾的有機揮發物苯、甲苯、二甲苯這3種污染物。
同時,為激勵企業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和濃度,懲罰超標排放,提高企業治污減排的積極性。南京市將對排污收費採取階梯式收費標准。即如果污染物實際排放總量削減,可按照比例削減排污費﹔如果排污總量超標,則排污費也要翻番。具體分為3個等級:污染物排放值低於規定標准的50%(含50%),按收費標准減半征收排污費﹔在規定排放標准的50%—100%之間(含100%),按收費標准征收﹔超過規定排放標准的,加倍收取排污費。南京所有的排污費將全部用於污染治理。
據悉,該《方案》將上報江蘇省政府,審議通過后最快將於明年2月實施。(陳剛)